上海中学校长:我送他的钱能要回来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9 08:45:25
因为要评职称,我送领导几千元,给评了。几年前就该评了,不送钱就是轮不到我。
学校借我的几万元钱要了两年总是不还,为了让领导还钱,我又送了几千,并和他说把利息给我就行了,我只求这点。并且这钱也是当初他担保借给学校的,利息也是他答应的。
可现在他被免职了,我的钱他只还了一部分,我能问他要回来我送给他的钱吗?如果他不给怎么办?我查过了,他是受贿,我不是为了得到不合法的所得,我是为了得到我应当得到的,所以不是属于行贿。
请朋友们给我出主意。谢谢。
以下是我查的资料:
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才能定为行贿。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收买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关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实施这种行为,意图谋取不正当利益。

行贿的目的,在于使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当利益是针对正当利益而言的,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应当得到的利益,包括非法利益。例如:行贿人为了走私而行贿于海关人员;为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而行贿于工商人员、技术监督人员;明知自己或者他人不符合升学、招工、提职、农转非的条件而行贿于有关人员;为了减、免税而行贿于税务人员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构成行贿罪的必要条件。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的人根据法律、政策符合条件,有资格,也应当得到某种正当利益,如招工、晋升、分房、办理某种手续等,但由于社会上存在着不正之风,一些人不给钱不办事,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不得已送钱送物。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责任在受贿方。对方有这种行为的可以批评教育,但这一行为不构成行贿罪。这样规定,有利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避免打击面过宽。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构成行贿罪的必要条件,行为人若不是为了不正当利益而行贿。则不构成行贿罪。
谢谢指点。我现在要有送钱的证据吧?我要想办法取证才行,是不是?空口说谁能相信呢?举报是到检察院吗?

行贿一般不追究!你也没有获得非法利益,所以主动报案不构成行贿罪!可以举报他(如果。。。)

有证据吗?若没有证据,你是无法主张权利,若有证据,你也涉嫌行贿。

证据吗?若没有证据,你是无法主张权利,若有证据,你也涉嫌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