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面对高中生活作文:开会时“列席”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2 09:50:58

列席和旁听有什么区别?

【解答】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马韬为读者作出了如下解释:

首先,列席者和旁听者享有的权利不同。根据《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旁听”是指听会,但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而“列席”是指非正式成员参加会议,有发言权而没有表决权。从基本词义可以看出,两者最显著的差异在于列席者有发言权而没有表决权,旁听人员则是两项权利都没有。

其次,从法律和地方法规的规定中可以发现,“列席”人员一般是与会议议题有着紧密联系的,范围较窄。而“旁听”人员与会议议题的关联程度则相对较弱,范围也比较广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列席”的情况包括:国务院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他有关机关、团体的负责人,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的情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专门委员会审议议案的时候,也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涉及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和专家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提质询案的代表团团长或者代表也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只能旁听”的情况:大会工作人员、国内外和港澳台记者、外国驻华使馆官员则只能旁听大会全体会议。另外,1993年至1999年施行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也规定旁听人员的范围是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和其他单位的人员。

第三,对两种人员的批准机关和审批程序有不同的要求。邀请“列席”人员,法律对于决定机关有着明确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

[题名]:列席
[拼音]:
[解释]:参加会议,有发言权而没有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