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税局局长:她走了,但我并不难过,为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09:18:41
在一起的时候,天天吵,月月吵,年年吵,吵了有四年了。四年来,只要吵得凶一点,她就会拿分手来要挟我,一次。。两次。。。三次。。。。
慢慢的,我发现我对她不再是那么的在乎,终于,在昨晚,我们又为小事吵架,她丢东西。。。然而,我连我自己都吃惊,我居然平静的对她说:分手吧。。。。
两人未结婚,但有一个快四岁的女儿了,她走了,我心里也有想她,但是我发现,我真的再也没有那种痛的感觉。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做?怎么面对???
这四年来生活在一起为的就是那个四岁的女儿,要不早。。。。

怎么能够不结婚就把女儿生出来呢?你们真是一对没有责任感的父母,正因为你们没有责任感,所以才不停的吵架,而为些小事吵得不可开交于是就闹分手。前几天看了一个凤凰卫视的访谈,采访一个为死刑犯写遗言的男子,那个男人说,有个死刑犯在执刑前,在自己的烟盒上写下了“爸爸妈妈你们不要再吵了”。后来死刑犯的母亲来整理遗物的时候发现了烟盒上的字,然后出现了让所有人都很伤感的一幕,那个母亲抱着水泥柱子不停的撞自己的头!看了这个访谈我很难过,其实哪个人不想活着,但是为什么很多年轻人都走上了不归路?那是有很多原因的,而小孩子的生活环境,父母的影响是最重要的一个因素!看看你们为了自己的私欲都做了些什么???????你们有没有给自己一个很好的交代,你们对得起那个快四岁的女儿吗?你和妻子都很过分!!!

我觉得感情可能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吧
两个人在一起有得吵有时其实是互相在乎的一种表现
好好勾通一下吧

缘分已尽了
该放就放吧

你们吵架我是不感兴趣的,我关心的是你的女儿怎么办,你们是不负责任的父母,可以说你们会后悔的,你的女儿以后就在单亲家庭中生活了,她会对家庭蒙上一层阴影的,会影响她的一身的.你们要想好了.支撑一个家庭是不容易的,都会遇到一些不如意的事的.好好的为孩子谈谈吧!

想想,天天吵架也很幸福么,羡慕.

当爱走到了尽头,放手是必然的,不该在一起的分开了,你就该去寻找真正属于你的另一半啦~~~照顾好你那四岁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