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草地国际学校学区房:国家助学贷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02:24:26
我的家庭情况比较特殊,我爸爸今年已经65岁了,我22岁了,母亲在我12岁时就离开了我们.
年前的助学贷款因为我一时的疏忽,自己把单子填了,信用社说不能在用了.五一时我再次回家办这个事,但是他们有说:"我们是定时办理的,这个时候不办理."我不知道暑假是不是可以办理了.多谢你的答案。
我是去年办理的手续,但是当时没有办理上,不知道现在是否可以拿原来的手续办理.

贫困手续,一直有效的,
但是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 ,主义他门是不是要在毕业的时候 扣留毕业证,学位证, 如果被扣留,学校是否 该无条件开出 相关学历证明,否则, 你毕业饿时候,就是 家里最困难的时候,
因为他们会要你在 1个星期,或者2个星期之内还钱, 不还 ,就不给毕业证,学位证,也不给开证明,你找到好的工作 也是浪费。。

(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1.准备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资料
2.领取.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书>
3.学校审核.盖章后交送银行
4.银行审批
5.初审合格名单公布
6.银行与学生签定借款合同
7.国家助学贷款发放
8.毕业时办理还款确认等手续
9.借款人按计划还清贷款

注意:申请资料一般包括:学身证.身份证(户口本);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助学贷款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并首次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经办银行。学生具备哪些条件即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该怎样进行申请?就这些热点问题.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调整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具备哪些条件?

中行:在中国境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具备下列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即可申请贷款: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

记者:具备上述申请条件的学生怎样才能顺利办好贷款?请具体介绍一下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操作流程。

中行:整个申请操作流程分为六部分,下面以一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为例详细介绍:

第一步:学生提出申请。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机构”)。所要提交材料包括:(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第二步: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与申请资料一并送交中国银行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

第三步: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如有差错或遗漏,会要求学校进行更正或补充。经办银行的复审工作在收到学校提交的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全部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经办银行将统一编制审查合格的借款学生名册随同空白借款合同及借据送交学校。

第四步: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学校机构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5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

第五步:贷款的发放。

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账户。经办银行为每名借款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将借款学生名单及借记卡号明细提交学校以便学校按月将生活费划入该账户。

第六步:贷款的偿还。

借款学生在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

借款学生毕业后,应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但可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也可提前偿还贷款本金。

借款学生应在借款合同中授权经办银行于约定还款日自动从其在该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扣收应偿还本息,直至全部贷款本息偿清为止。

记者:如果借款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转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中(终)止学业的事件,相关的贷款业务将如何处理?

中行:如果借款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转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中(终)止学业的事件,学校在为借款学生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会及时通知银行并要求学生到银行办理还清贷款手续。经办银行在得到学校通知后将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采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以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30日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由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

借款学生毕业后1年内,可以向经办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包括调整还款方式,经办银行将予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借款学生毕业后出国留学的,要主动通知原经办银行并一次性还清借款。

经办银行将建立借款学生还贷监测系统,对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加以公布。

个人助学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向大专院校的学生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个人助学贷款的用途:用于借款人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
个人助学贷款的对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大专院校在册学生。

借款人的具体条件:其所在院校必须与建设银行签定《个人助学贷款合作协议书》;
必须是大专院校在册学生,提供学生证;
在校表现良好、身体健康;
自己或父母、亲戚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能够提供具有代偿能力的担保;
借款人要在建设银行开立活期储蓄帐户。
贷款额度:个人助学贷款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000元(含2000元),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2万元(含2万元)。其中:采取抵押方式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采取质押方式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质押物价值的80%。
贷款期限:最短期限半年,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毕业离校的时间。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的发放:根据贷款的额度、贷款的期限、用款计划,个人助学贷款可采取一次申请后,一次发放和分次发放两种方式。
借款人应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所在院校出具的学生鉴定材料;
能够按时还款的收入证明;
提供的担保证明。
担保的方式与具体要求: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个人助学贷款,要提供有效的担保、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和质押三种。
借款人以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在获得贷款前,必须由保证人与建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该项保证必须明确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借款人以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若建设银行认为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的,则应在获得贷款之前办妥,并由抵押人与贷款人签定《抵押合同》。
凡设定抵押权的财产,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办理财产保险手续的,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的要求,专项办理保险理赔的受益人为贷款人的全额财产保险,保险期限要求长于贷款期限。
借款人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若贷款人认为必须办理质押物登记手续的,则应在获得贷款之前办妥,并由质押人与贷款人签定《质押合同》。借款人以债券或存单等设定质押权,不必办理质押物的登记手续。
在贷款放款前,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借贷双方可以会同到公证机关办理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的公证手续。

个人助学贷款的操作流程:
建设银行与大专院校签订《个人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贷款学生备齐贷款材料,到建设银行贷款经办网点提出申请,办理借款手续(包括与银行签订个人助学借款合同以及保证合同);
建设银行向客户发放贷款;
借款人以贷款支付学杂费、生活费;
大专院校应与建设银行合作,反馈贷款学生的情况;
客户每月按时将款项存入建设银行储蓄卡或通存通取活期储蓄存折等,建设银行执行扣款。

贷款偿还的规定: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从贷款支用的次月开始按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偿还的方式:
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有两种,借款人只可选用其中一种方式还款。
根据借款人与建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日期,建设银行从借款人活期储蓄帐户中扣收当期应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必须在扣款帐户存有足额的存款,如扣款帐户被冻结、挂失,借款人还应及时提供新的扣款帐号。
借款人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偿还。
借款人归还逾期贷款只能到营业网点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