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附近的宾馆:如何解读外国人的名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05:20:43
如 Salih Boyacı/ Sofia Rahmouni/ RENEE COLLINS 等,有没有有一定的规律性?

姓名与称呼
在日常交往中,正确、恰当地称呼对方,记住对方的姓名,是一个起码的要求。外国人的姓名不太好记,有时见过几次面了,记不住人姓名,又不好再问,就觉得有点不太好意思。

为了记住姓名,可以借助于交换名片,将名片整理、保存好,以便查阅。其次,掌握外国人姓名的一些规律,也有助于记忆。同他们交谈几次,相互了解、熟悉,就更不容易忘记他们的姓名了。

外国人的名字,有的很长,但也不是没有规律。西方人的姓名同中国人的姓名有一些不同点。

首先,中国人是姓在前,名在后;而西方人则是名在前,姓在后。日本人、朝鲜人、越南人同中国人一样,也是姓在前,名在后。在欧洲,则只匈牙利人是姓在前,名在后,日本人的姓大多是两个字,像中国人的复姓。如田中、宇野、铃木、福田、吉田、宫本等。有时还有三个字的姓,如"二阶堂"等。在正式场合应把姓和名分开写。另外,日本人的姓名汉字书写,但读音则完全不同。而且,同样一个汉字在不同的姓名中读法也常不一样,要特别注意。如"山本"读作"亚玛摩投(汉语拼音为yamamoutou)","铃本"读作"斯兹基(汉语拼音为siziki)"。

西方人是在前,姓在后。英、美、法、西班牙、阿拉伯人都是如此。俄罗斯人通常也是名在前,姓在后,但也有时把姓放在最前面,特别是在正式文件中。有些国家的人,姓名很长,分三节或四节。英、美人士姓名,第一节是本人的正式名字(教名),最后一节为姓,中间一节是母亲的姓或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名字,也有的是尊敬的好友或名人的名字。例如,约翰·斯图尔特·史密斯(John Stuart Smith)即为姓史密斯,名约翰。俄罗斯人的姓名其第二节为父名,伊万·伊万诺维奇·伊万诺夫。即姓伊万诺夫,名伊万,而伊万诺维奇为父名,阿拉伯人姓名的第二节为父名,第三为祖父名。例如,沙特阿拉伯前国王费萨尔·阿卜杜拉·拉赫曼·沙特(Faisal ibn Abdul Rahmamal Saud),即为姓沙特,名费萨尔,而阿卜杜拉·阿齐兹为父名,阿卜杜拉·拉赫曼为祖父名。从以上可以看出,对于这些国家的人来说,最主要的是记住第一节本人的名字和最后一节的姓,平时称呼,中间的其余部分可以从略。

西班牙人的姓名排列略有不同。其父姓在倒数第二节,而最后一节为母姓。在简称时,多用第一节本人的名字和倒数第二节的父姓。

西方人的姓名同中国人姓名的第二个不点是有关妇女的。中国妇女结婚后,其姓名不变,过去有的妇女把丈夫的姓冠在自己的姓前面,现在这种习惯已经没有了。在西方,妇结婚后,则把父姓改为夫姓,而保留自己的原名。例如,一个叫玛丽·琼斯的姑娘,嫁给了约翰·史密斯先生,那幺她就改姓史密斯了。她被称做玛丽·史密斯太太。对于同她没有深交的人来说,也可称她为约翰·史密斯太太。

不过,也有已婚妇女不用夫姓的例外。在美国,演员常常使用艺名。剧院经理为了保持演员的知名度,不愿她们改用夫姓,有的甚至对她们的婚事秘而不宣。另外,女作家常使用笔名,而很少使用夫姓。

西方人姓名与中国人姓名的第三个不同点是,中国人力求晚辈的名字与长辈的不要相重。而在英美,父子或祖孙的名字有时完全相同。英国前首相丘吉尔,其父亲名伦道夫,他的一个儿子也叫伦道夫,祖孙同名。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他的儿子也叫富兰克林·罗斯福。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也为儿子取了与自己相同的名字。人们为区别清楚,只好在称呼他们的儿子时,冠一个"小"字(Junior,放在英文姓名之后),即小罗斯福,小洛克菲勒。西方还有的人喜欢沿用历史上卓越人物的名字取名。在美国,不少人给孩子取名华盛顿、林肯、富兰克林、罗斯福等。

关于西方人的姓氏,还有一点应当提到。中国人很早就有姓,而且把姓视为血缘关系、传统接代的最重要的标志。以姓聚族而居,建宗祠、立家庙。可是,古代英国人却只有名而没有姓。从10世纪开始,即相当于中国唐朝末年,才有一部分贵族以封地为姓。以后别的贵族和一般老百姓也模仿他们,为自己选择姓氏。自11世纪到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基督教要求对姓氏进行登记,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这样,前后用了大约5000年时间,英国人才算都有了姓。

在英国,最普遍的是以职业为姓。例如,古代的铁匠为居民制作、修理家具、钉换马掌,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行业。于是,史密斯(Smith铁匠)就成了这样人家的姓。其它如泰勒(Tailor裁缝),库珀(Cooper制桶工),巴伯(Barber理发师),贝克(Baker面包师),卡彭特(Carpenter木匠),克拉克(Clerk办事员或书记员),库克(Cook厨师)等,也都是这样形成的。还有一些姓,原是父亲的名字,加一个"逊"字(son),意为某人的"儿子",就成这一家后代的姓。例如,托马斯(Thomas)的后代姓托马森(Thomason),或汤姆森(Thomson);杰克(Jack)的后代姓杰克逊(Jackson);威尔(Will)有后人姓威尔逊(Wilson);威廉(William)的后代威廉森(Williamson)等。

在英格兰,词尾"英(ing)"也是儿子的意思。所以,威尔(Will)的后代也有姓威林(Willing)的;怀尔德(Wild)的后代姓怀尔丁(Wilding)等。爱尔兰人和苏格兰人则是在父亲的名字前面加一个字头,例如加一个迈克(Mac或Mc)成了姓。英美人士中以麦克开头的姓,数以盈千。例如,麦克阿瑟,麦卡锡、麦克唐纳、麦肯罗、麦克米伦等。这些人的祖先不是苏格兰人便是爱尔兰人。

爱尔兰人还有的在名字前加一个"奥(O')"字作姓以表示血缘关系。例如,奥尼尔(O'Neil),奥卡西(O'Casey)奥康纳(O'Conner)等不下几十个,一看就知道是爱尔兰人的后裔。

还有带菲兹(Fitz)这个字头的性,是从海峡南岸侵入大不列颠的诺曼人的后裔。例如,菲兹杰拉德(Fitzgerald)。

知道这些来源与典故,遇见有这类姓名的英、美人士,便可知道他们祖先姓氏的来由,这不但很有意思,而且可以帮助记忆姓名。

有的外国人起了奇名怪姓。据说,美国得克萨斯州州立大学一个学生到学校图书馆申请打工。馆长问他:"贵姓?"他答道:"你猜。"馆长听了很恼火,严肃地说:"对不起,我工作很忙,没有功夫猜你的姓。"说罢拂袖而去。其实,这个学生的姓名就叫"威廉·尤格斯(William YO-gess)",而尤格斯的发音(you guess)相似,想不到他竟因此丧失了一次打工的机会。

另有一次,芝加哥一个警察在街头抓到一个喝得酩酊大醉的酒鬼,问他叫什么名字。他醉醺醺地回答:"我叫酒鬼。"警察怒喝道:"谁不知你是酒鬼?我是问你叫什幺名字?"那醉汉也不示弱,嚷道:"我不是告诉你我叫酒鬼吗?"警察半信半疑地一查,果然此人叫"托伯(酒鬼)·卡特(Toper Carte)"。

知道了人家的姓名,还有一个怎幺称呼对方的问题。为了正确、恰当地称呼对方,必须尊从当地的习惯。下面介绍一些社交场合常用的称谓。

1.先生、太太、小姐、女士。

这是最普通和常用的称呼,适用于一般的男子和女子。称男子为某某先生,已婚妇女为某某太太,末婚妇女为某某小姐。这种称呼比较正式,是尊重的,但不是亲密的。

在称呼先生、太太或小姐时,可以带上对方的姓名,也可以只带上姓,但不能单独带名而不带姓。例如,可以?quot;约翰·史密斯先生(Mr.John Smith)",也可以称:"史密斯先生(Mr. Smith)",但不能称"约翰先生(Mr.John)"。如果双方比较熟了,可以只称名而不带姓,那就不必冠以先生、太太或小姐的称呼了。

对于一对夫妇来说,先生和太太和称呼可以联用,如称"史密斯先生和太太(Mr. &Mrs.Smith)"。

关于小姐(Miss)的称呼,不但未婚的姑娘可以用,单身的老太太也可以称小姐。对于不了解婚姻妆况的女子,也可称小姐。

现在有一个比较新的词"Ms.",也很通行。对于年长而婚姻妆况不明的女子,可以称"Ms.…"即某某女士。

2.先生(Sir)和夫人(Madam),是对地位较高、年龄较长者的一处尊称。使用时,也可以不带姓名。

3.阁下(Excellency)是对地位高的官方人士的尊称。例如,对主席、总统、总理、部长、大使等均应称阁下。对女部长、女大使……等也称阁下。如系当面称呼,可用第二称"You Excellency";如用第三人称时则分别为"His Excellency"或"Her Excellency"。如在场有数位贵客,可用多数称呼"Excellencied"。但美国、德国和墨西哥,很少用Excellency,在美国,行文中较多使用"Your Honorable"。

4.对王室及贵族的称谓。对国王、王后可?quot;陛下(Majesty)";对王子、公主、亲王可称"殿下(Royal Highness)"。对他们的夫人和公、候、伯爵、的女儿,以及新封的女伯爵、子爵、男爵,则顺称"某某贵夫人、小姐或女勋爵(Lady…)。"5.对于有学衔、军衔、技术职称的人士,可以称呼他们的头衔。例如,某某教授、某某博士、某某将军、某某工程师等。对于参议员、律师、医生、主教等,也可以在称呼时,在他们的姓名前冠以职街。如克拉克参议员、布朗律师、格林医生、怀特主教等。但是,外国人一般不用行政职务称呼别人,不称呼"某某局长"、"某某校长"、"某某经理"等。而可以在介绍时说明被介绍者的职务。

6.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可以用职务相称,或按国际通用的习惯称呼,也可以用"同志"相称呼。

在美国,人们常把直呼自己的名字,视为一种亲切的表示。通常,见面之初,彼此不太熟悉,仍应称呼"某某先生"、"某某太太"等,以示尊重。稍熟以后,就改用名字相称,不再冠以"先生、太太、小姐"等。有时,对方会主动热情地告诉你:"我叫詹姆斯·威尔逊,不必叫我威尔逊先生,就叫我詹姆斯好了。"美国有一家杂志曾就称呼问题在150种工商行业中做过调查,结果发现其中85%的称呼只喊名字。但是,对于长者,有身份地位的人,不顾对方的习惯,也不论在什幺场合,就直呼其名,也会失礼,不可鲁莽。

对于关系十分亲近的人,如父母对子女,兄弟妹妹之间,挚友之间,互相称呼还使用昵称(爱称),即将名字的字尾加以变化。如John变成了Johnny;James变成jimmy Thomas变成Tom。有时,一个名字还可以有多种变化,如女子名Elizalbeth(伊丽莎伯),可以变成Elise(伊丽莎)、Liza(丽莎)、Lizzy(丽西)等等,至于使用哪一个,可由本人喜欢决定。到时候,她会告诉你,"你叫我丽莎(Liaz)好吗?"如果相互之间的关系未达到那一步,而贸然使用呢称,也会是一种冒失。一般地说,在朋友之间使用昵称,青少年之间比成年人之间多;美国人比英国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