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西瓜:通商口岸和商埠一样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07:59:30

略有不同,只在于是否有不平等条约规定,都是列强为自身利益强迫中国开放的。
通商口岸,又称"条约口岸",主要指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强迫中国开放的通商港口。
商埠即“自开商埠”,另一种形式的通商口岸,形式上由清政府自动开放,但并没有条约的正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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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埠就是一个国家指定的准允外国人前来通商的地方。

近代中国的商埠,基本上分两类:
一类是约开商埠,这类商埠是继鸦片战争后外国强迫中国履行不平等条约而开的商埠。这类商埠,中国政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停止开放。
另一类是自开商埠。但这种自开商埠,实际上也是屈从于外国的要求或海关协议的结果。�从以上“商埠”的定义和分类可以看出,《北京条约》中增开的天津为商埠,应是约开商埠。而《天津条约》开放牛庄、淡水等十处通商口岸,是根据不平等条约开放的,也应是约开商埠。

通商口岸就是约开商埠,是商埠的一种。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两次鸦片战争中,中国被迫开放的沿海、沿江的通商口岸共有16处(包括《南京条约》5处通商口岸、《天津条约》10处通商口岸和《北京条约》1处商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