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交警支队长电话:为什么叫犯罪嫌疑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7 23:02:51
电视里经常有新闻报道:这是一群穷凶极恶的“犯罪嫌疑人”
呵呵,荒唐吧,原话不是这样的,是一伙抢劫犯,干了坏事,警察说这个抢钱的“犯罪嫌疑人”怎么怎么样
我认为不妥,因为这个是泛指犯了这宗罪的人,而不是有什么证据的张三李四,对于特制谁谁谁,应该是犯罪嫌疑人,而对于说“犯了这宗罪的”则不是“嫌疑人”,而是罪犯了
都没都都都都都都没有理解我的意识

犯罪嫌疑人是法院未做有罪判决之前对犯罪行为人的称呼。未经法院宣判一律不得称谓罪犯,这也是保护人权的要求。
我国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才可以判决一个人有罪,所以未经判决是不可以称为罪犯的。

不能这么说的,就算你有真凭实据,但是在那个人还没判决之前的在法律上只能叫“犯罪嫌疑人”,只有定案下了判决之后才能叫做“罪犯”。

所以这个叫法是正确的。

一个人犯了罪以后,警方把他抓捕归案,这时统称为犯罪嫌疑人;一旦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后移送起诉,庭审阶段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就改称被告人;等到法院的判决生效,被告人被投入监狱服刑,此时就称为罪犯了。 是这个意思啊。。````

因为还没有经过审判,因此不能认为其为罪犯.

因为只有法院才有权利给他们定罪,所以在未经法院审判之前,任何穷凶极恶的歹徒都只能被称为“犯罪嫌疑人”。虽然从清理上有点难以接受,但从法理上来讲,这也反映出我们国家人权和法治的进一步完善。

公安侦查阶段统称:犯罪嫌疑人。
开庭阶段:被告人。
定罪后,罪犯。就是说只有法院定罪后,他才是罪犯。之前就是犯罪嫌疑人,只是有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