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组织科:越位的事情我晕死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10:39:58
我在wikipedia上查到越位的定义:

如果球员“比球和第二名对方球员更靠近对方底线”,就处于越位位置,除非他处于本方半场内。如果球员和第二名对方球员平行,则被认为没有越位。注意最后两名对方球员可以包括守门员与另一名场上队员,也可以两名都是场上队员。

什么东西啊,到底什么时候2名对方球员算上守门员,什么时候不算啊? 我怎么一直觉得判越位的时候从来就不把守门员算做是2名球员里面的啊??

除对方守门员外的最后一名队员,也就第二名。

什么是越位?

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国际理事会关于越位决议:

1.判断越位,是以同队队员将球传给他的一刹那,而不是他接球时。如队员处在非越位位置,同队队员向他传球或踢出任意球时,该队员在球飞行时跑到前方也不构成越位。

2.如果进攻队员平行于对方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或平行子对方最后两名以上(含两名)防守队员,那么该进攻队员不越位

说的通俗一点,越位就是比如我和你是一队的,我传球给你,在我起脚的那一刹那,你的前面除了守门员已经没有了对方的球员,那就是你越位了,主裁会吹哨或者边裁举起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