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感觉走谁唱的好听:欠条2年后回作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18:55:34
欠条2年后会作废吗?法律上怎么说?

不是两年后作废.法律上规定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就是你的债权到期后,你应该在两年内要求对方偿还,行事你的权利.否则,过了两年,就丧失了胜诉权.

这是一个民事诉讼的时效问题。
两年作废是不对的。
欠条上写的是什么时候还你,从那个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两年内。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那个人说是的我欠你的钱,是在欠条日期之后又承认过的,那么从最后的日期开始算。两年内。
但是最好是日期内让他还你。
如果没有还,就让他再写一个给你。两年内。那么就可以了。打官司就不怕了。

您说的情况是没有法律规定的,您说的情况应该是欠条中记载的欠款到期后债权人没有主张权利的话将丧失诉讼上胜诉权,但如向债务人主张了权利或者债务人同意归还的话,就构成了法律上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期间将重新计算.

谁说的?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