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捷列夫的故事:关于继承法 我要怎么分财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22:56:28
王某其父母是再婚父母,后父先去世了,后父也有自己的子女,但后父的丧失费用全是由他自己与老太太自己出的,双方儿女都没出钱.后父死后,双方在没有任何来往,几年后老太太也不久人世,连老太太办丧事时他们也没有出现,现在后父的儿女要求分财产,我想问问这份财产要怎么分才是合理又合法(老头家有4个子女,王某家就王某和一个妹妹).
两个老人结婚后曾共同买过一个房子,而且两个老人都有自己的退休金,
谢谢帮我解答
王某的后父去世后没有分割任何遗产,全给了老太太,但老太太去世前,在医院的花费2万多元全是由王某一人承担,就是后事也是由王某一手操办,后父家子女没出任何费用,那这笔费用该怎么办呢?
还有,那个房子又该属于谁?
继承法我们也看过就是不是很明白,希望大家能解答的详细些,比如房子,所有财产,既王某所出的费用到底该怎么分?
谢谢解答

由于两个老人都没有留下遗嘱,所以适用法定继承
  王某后父的财产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剩余的财产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如果后父和王某及他妹妹没有抚养关系的话,王某和他妹妹就没有权利继承后父的遗产,如果有的话则和后父的子女及王某的母亲一起平分遗产;
  同样的道理来分王某母亲的遗产,如果后父的子女和王某的母亲之间没有抚养关系则后父的子女没有权利继承王某母亲的遗产,如果存在的话就可以继承。
  当然,王某如果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多分遗产
  具体你可以去看我国继承法及司法解释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此案要按法定继承,其子女都有继承权.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所以可以适当多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