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剧荒原在线播放:行政处罚过程中,“告知”时不告知具体罚款数额有没有错?告知了又有没有错?各有什么依据和解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6 19:45:59
要国家权威机构的法律解释!地方的解释或习惯站不住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不告知具体数额怎么履行啊。

不告知是有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