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验中学 和顺:关于毕业生档案户口转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5 06:45:28
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目前签到西安一所民办院校当老师,本来很美的一件事,现在却让档案问题给难住了!
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一栏要盖两个章子,一个是用人单位章,一个是上级住管部门章。我去签协议的时候,用人单位管人事的老师给我说学校有用人自主权,只盖一个就可以了,可回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说必须去盖上级主管部门的章才能去开派遣证。
我现在有5个问题:
1、民办院校有没有用人自主权,能不能自己管档案?
2、如果有,那和民办院校签协议时上级主管部门应该盖什么章?
3、档案和户口是一起走的么?还是可以档案到那个学校,户口打回原籍?
4、档案是不是和三金、保险什么的有关系?
5、我该怎么办?
非常期待回答,我将赠送全部积分致谢!

1、毕业生离校在即,请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速办理就业协议、呈报手续;
2、据了解,目前有部分毕业生已确定就业单位,但因各种原因未得到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的审批意见。为方便这部份毕业生就业,经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允许其将户口暂留学校三个月,具体做法如下:
(1) 毕业生出具与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函或协议书;
(2) 毕业生填写《户口暂留学校申请表》经院系同意后报校学生工作处审批。
(3) 以上材料交毕业生所在院系,由院系统一收集后,于6月24日前统一交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