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瑞校园招聘:共养的狗丢失,一人去找共养的狗而被火车撞伤死亡,请问:死者家属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法律依据都有哪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6 17:33:27

只能算是意外事故,不存在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
对于共养的狗的另一主人也只是道义上个予以一定慰问补偿没有法律上的义务

火车撞人与找狗没有必然联系,
被火车撞是行为人违规穿越铁轨的行为造成的,这和狗有什么关系呢,向狗主人主张权利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是因为铁道部门的工作人员失误, 比如在允许行人通过的路口,火车通过时工作人员没有放下栏杆或其他警示,由铁道部门承担责任,

并非工作内容,也不是责任义务。虽然狗是共有的,但当事人找狗并非某人、某群体委托,应属个人行为。其他人不必为其相应后果负责。

这个主张权利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