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50m光纤宽:制安管理案件中物品扣押的时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8 02:21:11
我是一名大学生,跟同班同学在校外租房同住,在租房过程中房内只有我的一个电脑,且宽带线是以我的名字在电信公司登记。在电脑使用过程中同学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网上销售4。6级英语答案。被公安局办案人员调查。
经过调查均已声明此事与我无任何关系。但办案人员以调查,提取电脑内信息为由将电脑扣押。
请问就此事中物品的扣押时限!
别人用我电脑,我有没有地方触犯法律?最好可以把有关的条文一并发上来!(我的电脑是被公安机关扣押的!~)

3天,但是如果公安机关觉得有必要还可以延长扣押时间

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

第十三条 对扣押、冻结的款物,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解除或者退还决定,并通知有关当事人。

第十六条 办案部门扣押款物后,应当在三日内移交管理部门,并附扣押清单复印件。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移交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由办案部门暂时保管,在原因消除后及时移交。

第十七条 下列扣押、冻结款物可以不移交本院管理部门,由办案部门拍照或者录像后及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一)对不动产、大型物品等不便提取的财物,在不影响办案的情况下,可以在查封后交由被扣押物品持有人保管,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封存保管;
(二)对珍贵文物、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送主管部门;
(三)对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或者根据办案需要严格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扩散;
(四)对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或者根据办案需要委托有关部门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