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灵璧:关于出纳的做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30 14:55:27
例如出纳未经知会会计,只有知会老板的情况下,在公司的库存现金借支给公司的一名人员在外购买公司需要用的材料,单据是开一张借支单,这样做是否符合会计制度?

既然是老板同意的,那么就应该执行,只是在事前没有及时通知会计,只是工作当中沟通有些问题,并不违反任何会计制度。严格的说,现金的业务本来就是出纳的管辖范畴,只要在会计做帐之前告知就可以了。
工作当中难免出现一些问题,不要太在意,毕竟是合作关系,大家要互相体谅。有可能但是情况比较紧急,所以没有时间事前通知会计也说不定。

会计事后补制一张会计凭证。

出纳和会计都是财务人员。互相理解和谅解。

出纳借款给内部员工,只要借款手续齐全,有领导同意签字,只需开借支单,与会计制度无关.会计只需凭借支单入帐就行

没问题的,既然老板都同意了,而且手续齐全,又有老板的签字!会计只要把正规的票据入帐就可以了,不用理会那么多!

楼上说的都对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