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cision 3510 拆解:公交车不设找兑的合同法评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30 00:02:30
公交车不设找兑已经早已被视为平常之事,但有人认为从合同法角度分析似有不妥之处,我认为公交车为了秩序,还有保证司机不徇私,这样的规定是合法的,况且公交车并没有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请问你怎么看?(从合同法角度)
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责任“是指什么责任,主要责任还是任何责任?公交车不找兑算免除自己的责任吗?
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责任“是指什么责任,主要责任还是任何责任?公交车不找兑算免除自己的责任吗?

我觉得公交车的做法不未违法,作为当事人你可以选择乘车或者不乘车,公交车并没有强迫你
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你准备零钱是你履行合同义务的条件之一
所以我认为公交车并没有不妥之处
免除自己的责任是受到法律的限制的,我国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对免责条款有限制的
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该条款还是有效的
我认为公交车不找兑不是什么免责条款,而是在合同当中约定的合同的内容,是对合同相对人提出的要求

公交车是一个公司向大众提供的一种服务,与其他商品本质上是一样的。
不找兑是公交车公司提供服务项目的一个附加条款,乘客如同顾客对商品一样有选择权,但是你选择了乘车,同时也就选择了不找兑的旅客乘车购票合同条款。合同法上称这为双务合同。。

这是双务合同,乘客有选择权,但是你选择了乘车,同时也就选择了不找兑的旅客乘车购票合同条款,因为这是明示的条款,并不存在欺诈。

"……作为当事人你可以选择乘车或者不乘车,公交车并没有强迫你……" 确实可以选择~!你可以选择走路~ 打的~ 或不去目的地了。公交是一种国家垄断的行为,×,有的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