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区双休招聘:会计做假帐犯什么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8 20:15:33
我是一名会计,公司业务非常好,也赚了不少钱,但公司经理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每年都要从业务单位花钱购买(把税钱给他们)一些运输发票,用来达到增大费用的目的,我做为一名会计,不懂经营业务,但明知这些发票有假,但还不敢得罪经理,眼看着他把钱都变为己有,这样已经有三四年了,问我如果这样举税务后,会被经理肥咬一口,应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上面应该是举报税务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如果报表不是你做的,大概不会坐牢,否则……

轻者,罚款.
重者判刑.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刑事责任。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未明确将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作为单独犯罪加以规定,而只是在其已经造成严重后果后,按照犯罪情节、手段,分加以偷税罪、公司提供虚假会计报告罪、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及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行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为犯罪的,主在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10%以上并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依照前述元宝处罚。对多次犯有上述行为,未经处理,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可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证明、会计、审计、法律报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包括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上述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罚金。
此处,如时行为人为虚假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贪污、挪用公款,侵占企业财产、私占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实施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分别定罪、处罚。

犯法,还会坐牢

第四十条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做的好,不犯法!露馅了,就犯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