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市委书记电话:大家说说房价有没有可能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6 18:46:41

在当前宏观经济高增长、低通胀并存的特征下,房地产市场呈现投资规模和价格指数双高增长的态势。是“泡沫”还是“正常需求”的辩论依然进行,放在宏观经济背景下考量中国楼市,连“国六条”也没有明确将其定性为“楼市过热和房价泡沫”。由此看来,市场需求与房价持续走高的关联度问题确须细细琢磨。“国六条”也因此强调:“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

  房地产市场的购买需求较为复杂,虽然可以笼统地分为投资需求和自住需求,但有些属于自住兼投资目的。一般而言,房地产市场购买需求可分为:刚性需求(本市人口动拆迁、婚房等)、首次置业(多指外来人口)、居住升级(多次置业)、投资(中长线持有)、投机(短线炒作)。去年以来的一轮宏观调控,对投机和投资行为的打压效果明显,尤其是长三角地区;刚刚开始的新一轮调控,必然继续通过落实和增加交易环节的税费(“九部委细则”已经将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免征期推迟至5年,20%个人所得税也极有可能后续出台),大力挤压其他过热城市的炒房行为。

  但是,针对投机和投资的调控难度颇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从全球资本市场来看,低利率环境下游资充沛,欧美资金正大量流入亚洲房地产市场,再加上人民币升值压力很大(对美元汇率5月15日首次破8),造成外资纷纷涌入内地,股市、房地产市场持续“井喷”。另一方面,从国内资本市场来看,居民储蓄率过高,民众投资乏门,虽说股市“牛相”已露,但由于股市总容量也就4万多亿元,其中可流通股不过一万多亿元,相较16万亿元的居民存款,就算部分资金由楼市转投股市,仍有大量资金闲置银行,房地产产品中长期保值性依然富有吸引力。

  由此看来,刚性需求中的动拆迁就成为最容易拿捏的“软柿子”。因为对于投资和投机需求,只能通过经济手段进行调节,而动拆迁则完全可以靠行政手段控制。而且,因动迁拆创造的住宅销售量占总交易量的比重较大,若真要严格调控效果会立竿见影。

  建设部报告显示:2003年全国城市房屋拆迁量约为1.4亿平方米,占当年房地产竣工量的28%左右。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3年南京市房屋竣工量为390.9万平方米,销售面积444.5万平方米,上海房屋竣工面积2491.8万平方米。而同期,南京市的拆迁量为400万平方米,上海10个中心城区拆迁面积为584.93万平方米。如果按普通意义上的“拆一建二”来算,2003年南京市的新建房屋远远不能满足动拆迁创造的购房需求,上海全市竣工房屋面积的约50%被中心城区的动拆迁所消化。当然这只是理论上讲,实际情况是因为政府根本没有建造足够多的中低价住宅(包括经济适用房),大部分动拆迁户只能转而租房或买二手房。

  其实,中央对动拆迁的调控早在2003年已开始。200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控制拆迁规模规范拆迁行为的通知》,但该政策主要针对的是拆迁中的违规行为,而非控制总量抑制需求,因为当时动拆迁补偿的涨幅远远滞后于房价的涨幅,导致居民不愿搬迁,从而引发民怨和频繁上访。客观来看,政策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2004年全国城市房屋拆迁量同比约下降了一半。但应该看到,这基本上无助于楼市降温,事实是2004年全国房地产投资增幅和房价增幅都创下近10年的新高。2005年的“老国八条”中也曾提出“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主要是控制拆迁数量”,效果又如何?全国总量无从查阅,上海的数据是851.85万平方米,再创历史新高,由此推断全国总量在1亿平米以上应不成问题。

  因此,此次“国六条”和随后的九部委细则重提严控拆迁,给人感觉是:方向正确,效果难测。限制城市拆迁还可能在以下四个方面造成矛盾。其一,国家小康目标。“十一五规划”提出今后5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并把居住“条件有较大改善”作为首选目标。“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成为官员和民众的口头禅。不管地方政府是否完全出于真心,动拆迁客观上改善了许多困难家庭的居住环境。自1995年以来,上海超过37万户居民通过拆迁提高了居住水平,而享受廉租房的至今不过1.9万户。

  其二,城市更新运动。二战之后,随着高速公路和郊区住宅的兴起,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大城市出现了“城市空心化”的现象,中产阶层纷纷搬到郊区居住,市中心渐渐沦落为贫民窟聚集之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上世纪60年代后许多西方国家兴起了城市更新运动,不得不进行“亡羊补牢”式的市容整治和地价修复;而拉美国家由于政府的放任和财力所限,城市中心区衰落的状况至今仍普遍存在。城市动拆迁是城市更新运动的客观需求,改善居住环境倒是其次,关键在于不拆迁会浪费市中心土地价值进而影响城市综合竞争力,比如吸引外资的能力。

  其三,地方政府利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房地产业政策制定与落实上形成长期的落差。地方政府通过卖地形成“第二财政”,而出让土地必涉拆迁,而且越是市中心,地价越高获利越多,相应拆迁量也越大。通过卖地,地方政府既可获利又能拉动GDP出政绩。之所以还有部分城市房价逆势飙升,“国八条”关于“建立政府负责制,省政府负总责”的政策没有得到实质性落实恐怕是原因之一。

  其四,动迁居民意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动拆迁补偿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城市有贫富,补偿有高低。可能在部分城市中居民并不愿动迁,但在财力雄厚的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由于补偿标准较高,绝大多数居民是渴盼动迁的。以上海为例,现行的基本补偿公式是:(市场单价+20%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即因动迁获得的补偿金比市场价卖房多出20%左右。而且,如果房子实在过于破旧导致市场价低于规定的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则可选择后者计算且仍有一定补贴。居住困难的中低收入阶层渴望拆迁,是政府应尽之义务。拆迁创造的需求绝大部分属中低档消费,而我们要控制的应该是中高档需求。这又回到前面所述的“软柿子”论了,由此可房地产市场悖论多多。

  看来,如何“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政府无疑要走走钢丝了

由现在的状况来看是没有可能的.
因为现在的房价很泡沫是谁都知道的,但是尽管这样大部分地区对房地产这方面还是有很多地方保护的,我们广大的居民不知道现在的房子到底是供大于求还是供小于求,这样的话就无从选择在什么样的时间来买房子.所以尽管中央明确要求控制房价的涨幅,但是由于保护主义的阻拦房价还是猛涨不跌的.
努力攒钱吧

不会的,除非大家都不想买房了,供求关系决定市场价格,想想,有钱了第一件事情是干什么?

总有那么一天的,既然其价值和实际价值不符,按照市场规律应该回归其应有价值的。

据说08年以后会降下来

当然,作为未买房的人来说我很希望会跌,但是据很多消息看,应该是稳中缓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