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代理商:中国的档案保密年限有多久,开放程度有多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03:09: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九条规定:” 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往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档案馆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并为档案的利用分行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下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全文,建议好好学一学。
http://www.pku.edu.cn/lib&mus/archives/dafg/daf.htm
http://www.sfzz.net.cn/yyyb/falu.asp?newsid=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