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关于一个养老保险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01:13:39
养老保险到底是怎么交的呢?我在深圳工作,月薪只有四千,我查了一下我的保险金,除了自己交的外,公司每月只给我交了一百三十元! 我自己交了七十九元! 这个数字到底对不对? 有些人说是公司要按薪水的8%来交,个人按5%来交,如果是这样的话,根本就没有按这个数字交啊! 如果有朋友知道的话请回答一下,谢谢了!

如果是单位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是以员工的工资总额(税后)为标准的。
单位按员工个人工资总额(税后)的20%缴纳,不进入员工个人帐户,全部进入社会统筹。
员工个人按自己工资总额(税后)的8%缴纳,全部进入员工个人帐户。
这是最新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执行。

1、企业应当为员工按员工的实际工资总额(税前)为基数缴纳保险。
2、按楼主所讲的,企业肯定是按最低缴费标准缴的费,而且楼主说的费用部分,应该还包括其他的保险部分。
另外,养老保险比例为单位20%,个人8%。
企业未按照员工实际收入为员工缴纳保险,那么员工有权到劳动局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假如你去年的月薪4000元,那么你今年每月应缴纳养老保险金320元.单位按员工工资总额20%提取养老保险基金,至于单位交多少你就不要管了,先把自己应交的缴齐,因为下一步就要做实个人帐户了,个人帐户的额度的大小,直接关系到你退休养老金的多与少.

第二章 养老保险费的征集
第七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来源为: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基本养老保险费滞纳金和罚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收益、财政补贴及其它收入。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来源为: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滞纳金和罚款、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合法运营收益、原有养老保险基金积累及其它收入。
第八条
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但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征养老保险费;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征养老保险费。
第九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3%,其中员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5%缴纳;企业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由企业缴纳。
第十条 企业和员工应按月向市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员工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所在企业代为扣缴。
第十一条 养老保险费由企业的开户银行按月代收后,转入市社保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帐户。
第十二条 市社保机构应将企业和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下列比例分别计入个人帐户和共济基金:
(一)员工个人帐户为缴费工资的11%;
(二)其余部分计入共济基金。
第十三条 1992年7月31日前调入本市的员工,其1992年7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没有按市政府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年份除外),视为缴费年限。
第十四条 1992年8月1日以后调入本市的员工不再补交共济基金和个人帐户。
1992年8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期间调入本市的员工,已按市政府规定补交共济基金的,其补交的共济基金转入个人帐户。
第十五条 1996年7月1日以后调入本市的员工,超过市政府规定的调工调干年龄界限的,应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缴纳后,其调入本市以前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
超龄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标准,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超龄养老保险费由调入单位缴纳,计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十六条 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其军龄(工龄)计算连续工龄的,视为缴费年限。但部队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后90日内,应向市社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及参保手续。
第十八条 企业依法转让、合并或分立的,其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及其滞纳金,由变更后的企业予以缴纳;企业另有约定的,由约定的企业缴纳。
企业依法破产或解散的,其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及其滞纳金列入第一顺序清偿。
第十九条 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成本中列支。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税前提取。
第二十条 员工个人帐户积累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利息全部转入员工个人帐户。
第二十一条 市社保机构每年定期对企业缴纳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