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王群岛:我要初二复习资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30 01: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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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准确些.语文是新课标人教版,英语是旧人教版,科学是新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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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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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第一课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一. 什么是法律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1)国家制定或认可法律是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形式。
a.国家制定法律的含义
国家制定法律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直接创制法律。在我国,国家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它们须按法定程序,依据宪法,创制国家的刑法、民法通则、教育法等法律。
b.国家认可法律的含义
国家认可法律,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依据实际需要,对社会已存在的风俗习惯、道德规则、宗教教规等加以确认,赋予其法律效力,使之成为法律。
以上两种形式,一般都是以文字形式出现的,即成文法。在法制发展过程中,也有不成文法。
(2)规定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行为规范的一个重要特点。
!2.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1)国家强制力主要指暴力 ,即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
(2)法律行为规范必须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原因:
因为:①依靠国家强制力,对触犯法律的人予以制裁,是实施法律的必要措施和重要保证。
②只有以更加强制力做后盾,才能有效的解决社会成员之间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纠纷,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
总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律最重要的特征。
(3)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律最重要的特征。
!3. 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1) 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原因:
由于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而且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因而,它必然在国家权力管辖的范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所以,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是法律的一个显著特征。
(2)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表现。
第一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贪污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允许特殊人物存在。
第二、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一旦触犯了国家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许任何人超越法律之上。
!!!4.法律的涵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它是掌握国家政权的人们(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工具。
二.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联系
(一)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相同点
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含义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是广大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通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它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有力武器。
2.我国社会主义道德的内容
社会主义道德是人类有史以来最高尚的道德。它主要包括:
a.崇高精神 b.社会公德 c.职业道德 d.家庭美德
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为人民服务
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集体主义
我国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律的相同点
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我们能够清楚看到二者之间的具体表现:
凡法律禁止的行为也是道德谴责的行为;凡法律要求、鼓励的行为,也是道德倡导、赞扬的行为;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道德要求。
(二) 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相辅相成
1.我国法律维护并体现社会主义道德(法律维护道德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
(1)法律明确体现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
(2)我国法律具有维护社会主义道德的作用。
(3)与此同时,我国法律还对某些严重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予以约束和制裁,通过强制手段打击丑恶现象,维护社会主义道德。
2.社会主义道德补充着我国法律的不足,支持、促进法律的贯彻实施(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调整的范围大的多,它通过提高人的道德素质和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来支持保证法律的实施)
3.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
(三).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有助于人民自觉作到守法、护法
(1)道德水平提高了,就能为遵纪守法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就能更自觉的守法。
(2)道德水平提高了,就能以主人翁的责任感,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从行动和道义上支持与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确保法律的贯彻实施。
强调:
虽然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但二者不能互相代替。法律和道德的实现手段和调整范围不同。所以,人们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有严格的区别。
青少年既要懂得法律与道德相同点,又要了解二者的区别
内容 我国法律 社会主义道德
不同点 形成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在社会生活中形成
实现手段 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 社会舆论,人们的观念
调整范围 法律条文规定的 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约束力 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没有很强的约束力
相同点 阶级本质 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意志体现
指导思想 都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
任务,目标 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社会秩序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相互作用相辅相成 我国法律的制定体现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我国法律有维护社会主义道德的作用
社会主义道德补充我国法律的不足
社会主义道德支持,促进我国法律的贯彻实施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
这是一个难点也是重点。学习时需把握:
(1) 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
(2) 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的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辨别并改错题练习:
1.一个人来到世间,首先享有的法定权利是政治权利。( )
改正:
2.青少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自身维权的能力,就要有一定的“功夫”(武功)( )
改正:
3.公民的生活与国家的治理都离不开法律。 ( )
改正:
4.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军治国。 ( )
改正:
5.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最有效、最靠得住的办法是实行专制。 ( )
改正:
6.法律和道德都是人们的行为规范,二者无差别。 ( )
改正:
7.法律规范是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它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社会舆论中。( )
改正:
8.国家认可法律就是指国家的立法机构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直接创制法律。( )
改正:
9.道德行为规则主要靠社会舆论、习俗和人们信念的力量予以维护的。( )
改正:
10.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是道德的显著特征。 ( )
改正:
11.由于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具有不同点,所以二者不能互相代替。( )
改正:
12.我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不一定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 ( )

我自己打印了一些发到了我的个人主页上

生物第一单元课后题总结

由两性生殖细胞结合成受精卵而发育来的,由受精卵发育成新个体的生殖方式叫有性生殖
1、 生殖方式的多种多样对生殖有什么意义?
有性生殖可以减少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分布广泛,有利于生物的进化与育种。无性生殖生长速度快,性状较为一致
3、
相同 不同
家蚕 有性生殖变态发育 完全变态,4个时期
蝗虫 同上 不完全变态,受精卵、若虫、成虫
4、 蝉蜕:产的外骨骼坚硬,不能随着蝉的生长而扩大。限制了蝉的生长,将原有的外骨骼脱去
5、 赤眼蜂:赤眼蜂将卵产在在害虫卵内,以这些虫卵为营养生长发育使害虫的卵不能正常发育,同时又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
6、 雄蛙的鸣叫雌雄蛙的抱对有什么意义?A:在春末夏初时的小池塘边雄蛙鸣叫吸引异性,有利于精子和卵细胞的结合
7、 环境的变迁对两栖动物的繁衍有什么意义?A:环境的变迁破坏了两栖动物的生殖和发育所需的环境,使其不能正常地进行能够生殖和发育,导致种群的数量减少
8、 小蝌蚪很像小鱼,这说明了什么?A:两栖动物是脊椎动物的由水生到陆生过渡的类型蝌蚪生活在水中,像鱼用鳃呼吸,保持了两栖祖先水中生活的特点
9、 卵壳和卵壳膜的作用是有保护作用,上有气孔可以进行气体交换,卵白和卵黄具有营养作用,受精卵的胚盘可以发育成雏鸡。
10、 鸟类的生殖和发育的过程包括求偶交配、产卵、筑巢、产卵、孵卵、和育雏
11、 不完全变态发育的过程,若虫与成虫相似,只是身体较小,生殖器官没有发育成熟,仅有翅芽,称为跳蝻
12、 “几处早莺争暖树”体现了鸟类的筑巢和占巢区的生殖行为
昆虫 有性生殖体内受精卵生 完全或不完全变态发育
两栖动物 有性生殖,体外受精,卵生 变态发育,幼体生活在水中
鸟类 有性生殖体内受精卵生 无变态发育受精卵经孵化后直接发育成幼雏
13、 昆虫的变态发育,使昆虫一生中有着不同的发育阶段,食物和生活环境都不同,两栖动物的受精过程与幼体的发育阶段都离不开水鸟卵的结构复杂,孵卵和育雏提高了对环境的适应能力
初二生物第二单元课后题复习

1、遗传是指亲子之间的相似性,变异是指亲子间和子代个体间的差异,生物的遗传和变异是通过生殖和发育而实现的
2、生物的性状可以概括为形态结构特征,行为方式和生理特征
3、为了描述方便遗传学家把同一形状的不同表现形式称为相对性状
4、转基因超级鼠:研究的是鼠体个体的大小,控制的是大鼠生长激素基因, 此实验说明了性状是被基因所控制的,遗传下去的就是控制性状的基因
受环境因素影响可以改变生物的性状,基因型相同的个体可以发育成不同型
5、精子和卵细胞是基因在亲子间传递的桥梁
6、染色体中有DNA,DNA里有基因,染色体有蛋白质和DNA组成
7、形成精子和卵细胞的细胞分裂中染色体的数量都要减少一半而不是任意的一半,是每对染色体各有一条进入精子或卵细胞
8、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
9、相对性状有显性性状和隐性性状之分;在相对性状的遗传中,表现为隐性性状的其基因性的组成只有dd一种,表现为隐性性状的有DD和Dd两种;即使性状不表现但隐性性状也要遗传下去
10、有些人认为生男生女主要责任在女性这种说法对吗?
不对、一般情况下,母亲的卵细胞核父亲的x精子相结合是女孩
母亲的卵细胞核父亲的y精子结合是男孩,所以生男生女之取决于父亲提供那种精子与卵细胞结合
11、有些人为了满足家庭里有男孩或女孩的愿望,请求医生作胚胎性别诊断,以决定取舍,这样做对吗?不对这样做将打破生殖的自然规律,导致人类的性别比例失调,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
12、你知道南橘北枳的说法吗,试加以解释。
南方的桔子又甜又大又水灵,移栽到北方之后其味道色泽和品质都发生了变化。两者的基因型虽然相同,但是环境的变化影响生物性状的表现。
13、基因组成相同的花生果时又长有短,变异程度也有限所以大花生的个体大小在一个范围内波动,小花生也一样
14、从大花生中选择一颗丰硕饱满的种子种下去所收获的花生一定就是大的吗?
不一定,要看花生的大小着一个相对性状的基因组成如果是AA那么后代是大花生,如果为Aa后代或大或小
15、这是由于遗传物质的变异,不同或同一品种的奶牛控制产奶量的基因各有不同,通过人工选择将产奶量高的奶牛选择出来通过繁育在选择培养。数代后,就会产生许多产奶量高的奶牛

第一课
1、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由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最主要的最根本的权利
3、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机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4、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
5、社会进步的标志是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6、公民在行使权力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力;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第二课
1. 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2.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也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3. 自觉履行我们的义务是我们的天职
4. 广义的义务既包括法定义务,又包括道德义务。所为的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的承担对他人、对集体的道德责任
5. 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6. 我国法律和鼓励公民实施有益于社会文明和进步的行为
7. 怎样履行义务:法律鼓励我们做的我们积极去做;要求我们做的我们必须去做;禁止我们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第三课
1. 人格权是人把自己和社会联结在一起并与他人发生某种联系和交往的前提
2.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物质性和精神性两种,物质性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精神性人格权包括姓名、名誉、自由、肖像、隐私。
3. 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占首要地位
4. 人格权还包括人身自由权,人身和意志受自己完全支配
5. 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是:《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6. 当自身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时我们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7. 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和抛弃
8. 我们享受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第四课
1. 人与动物的区别是因为人有思想、有自尊、有受人尊重的需求。
2. 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
3.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表现为姓名、名誉、肖像、隐私
4. 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社会评价
5. 良好的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
6. 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是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7. 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
8. 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的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标志
第五课
1) 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
2) 隐私权: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3) 公民的住宅禁止非法侵入和搜查
4) 尊重他人的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强化责任和信誉意识
5) 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违反社会道德又违反法律
6) 如何为维护隐私权?要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我们可以要求他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造成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7) 尊重他人隐私的同时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隐私上把锁
8) 能够自觉地尊重和维护隐私及隐私权是现代文明的标志
第六课
1)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2) 教育的作用:使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向个人传递文化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更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3) 受教育权: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4) 教育的特点:具有强制性、普遍性、免费性
5) 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障的国民教育
6) 当我们的教育权受到侵害时,非诉讼和诉讼手段来加以维护
7) 我们要:1、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2、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3、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8) 我们要积极地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第六课
1) 财产有的归个人、集体和国家所有
2) 财产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3) 民事法律——重要武器;刑事法律——锐利武器
4) 民事诉讼是我们可以要求侵权人将损坏的物品恢复原状2、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5) 确认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是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方式的前提

初二部分
1、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地位: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
包括: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犯(最根本的权利),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公民不受非法逮捕、拘禁(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拘禁,还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
人身自由权利受到侵犯怎么办: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侵权行为给予制裁,并赔偿自己的损失。
2、法律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意义: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我国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
3、人身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人身权利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人格尊严:公民的名誉和公民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诬告和陷害,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4、父母和子女未履行家庭关系中的法定义务的,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要承担法律责任。
7、我国义务教育法有关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父母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就业。
家庭责任:使适龄子女按时入学;并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9、自己如何珍惜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今天我们的学习机会来之不易,在我们这个不发达的大国发展教育、普及义务教育不容易,父母辛勤供子女读书也不容易,为了自己的发展,为了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认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我们在学习中应履行以下义务: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履行遵守学校纪律,尊敬教师,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10、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1)含义: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 我国法律只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保护非法财产。合法财产是指财产取得的方式、方法、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3)我国采取多种方式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
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普遍、最常用的手段。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当公民的合法财产遭到侵害时,可采取以下方式予以保护:请求确认所有权;请求恢复原状;请求排除妨害;请求赔偿损失。
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是最严厉、也是最有效的保护方法。
11、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税收:是国家依据税法规定,凭借政治权利,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手段。
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作用:国家将纳税人缴纳的税款用于国防建设、兴办教育、举办公益事业和福利事业上,最终还是人民受益,调节经济稳定增长、贫富差距。
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抗税不尽是可耻的,而且是违法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12、公民享有的最基本政治权利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统称选举的权利),居于我国公民政治权利的首位,它是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重要途径。
13、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这是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基本权利,是民主政治的基础,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本途径。
18、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可以协助执法机关及时地侦破案件、惩处违法犯罪,又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公民还可以从中受到教育、得到锻炼;是公民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事业、有高度社会主义觉悟和集体主义精神的表现。
对违法犯罪视而不见,听之任之的危害:使国家、人民的利益遭到危害,而且从客观上支持和纵容了违法犯罪的行为,同时也是懦夫、自私的表现,应受到谴责。
中学生要敢于、善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犯罪分子往往是凶恶狡猾的,在与之做斗争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特别是在双方力量悬殊的情况下,不要与其硬拼,要讲究智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力求在报存自己的情况下,巧妙地将不法分子抓获。事实证明,面对歹徒行凶时,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的相貌,了解歹徒的去向,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21、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表现在: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和义务;平等地履行各项义务;在适用的法律上一律平等。
22、公民权利的特点:平等性、广泛性(享有权利的主体广泛;享有权利的范围广泛)、真实性(能兑现、不是虚假的;有法律上、制度上、物质上的保障)。
23、公民要依法行使权利:不得以非法手段谋取权利;不得超越合法权利的范围;要采用合法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自由权利;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总之,公民在行使自由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权利。
24、公民要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25、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理解:权利和义务有一致性,表现在:合一性、对等性、制约性。既要公民增强权利意思,依法行使权利,又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义务。只想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想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的观念和行为,都是错误的。法律规定: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是公民意识的集中体现。中学生要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律己,依法办事,以法律作为选择行为的首要标准,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使自己做有高度法制观念的好公民。
26、消费者享有的权利: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的权利;对消费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购买商品时应注意的问题:商品是否是合格产品,了解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售后服务的情况,索取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