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ng拼音的所有汉字:此婚约纠纷应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08:18:30
A男与B女在2003年自愿恋爱至2004年的二月份,A给B彩礼二笔合计9000元。因结婚时间不能达成共识,A与B 发生分歧,到2005年二月之前,A不与B联系,其间B将嫁妆打好以备结婚。2005年2月A突然要求与B结婚,B认为与A感情已经疏淡,须要时间与A进一步加深感情,故提出2005年下半年结婚。A认为B无结婚诚意,借此推脱,于是A择日邀请双方所在村的村干部在B家调解达成协议:A在20日之内随B去广东打工;若A不在20日之内随B去广东打工,婚约解除,彩礼不予退还。后A未按约定随B去广东打工。2006年三月A向法院起诉,要求B退彩礼。
刘律师,B是否应向A退还彩礼?A与B的协议是否有效?你认为此案应如何处理?

在我国民法上没有明确对进行婚约规定,一般认为法律不给予保护,我们国家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结婚自由 双方自愿,所以婚约的性质不符合这一原则因为自由所以不可以约定即使约定了法律也不保护.但是我认为民法是私法,它是保护弱者的法,只要有不正义的地方存在它就的发挥作用.但是从现行法律上讲两个约定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至于彩礼在婚姻法的解释上有明确规定.分情况处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