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斯特丹几个火车站:被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且不得抵扣增值税,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1 17:07:50
请问各位大虾,我企业被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按17%计征增值税并且不得领取增值税发票,不得抵扣。这时应该怎么办呢?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从而获得抵扣资格吗?

税务机关的做法没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二)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显然你企业属于第二种情况,即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工业年销100万;商业年销180万),不过在强制认定前应该通知你企业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抓紧与主管国税机关协调是否企业可以补办认定手续,前提财务核算要健全。
不知你企业从事什么行业,因为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而不申请认定的企业大部分属于购进原材料(商品)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认定一般人后税负较高。不过有些行业的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简易方法征收率6%或4%征收增值税的,这些行业基本上都是由于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

税务局这样做是不对的,既然已经被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了,那就应该按一般纳税人的资格申报纳税.领取增值税发票,进项税可以抵扣,要不申请一般纳税人做什么.
另外说明的是,虽然你们是被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是不是相关的手续还没批下来,所以才不能够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呀.但如果这样的话,应该先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纳税才对呀.

不得抵扣,是否是在辅导期?但增值税发票应可领用的.

出现这种情况,有可能是因为你们已经达到一般纳税人收入标准,但未办理申请一般纳税人手续,而且财务核算又不健全造成的.如果小规模企业收入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工业年收入100万元以上,商业180万元以上),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财务核算不健全,税务机关可以强制认定你们为一般纳税人,按17%征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金.
解决方法:健全财务核算,要有两名以上专业的财务人员,总帐明细帐日记帐要健全,能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进项和应纳税金。将财务核算健全后,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手续。税务机关对你单位重新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即可按普通一般纳税人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