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香烟1913的价格:请大家帮我出点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07:50:24
我和男友已经同居快四年了,近一年以来,我们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但都勉勉强强的过去了,其实我们各自心里都有苦衷,但又不愿意分手。过几天就是我们在一起四周年的纪念日了,我想利用这个特别的日子增进我们的感情,不知道哥哥姐姐们有什么高见呢?帮我计划一下吧,谢谢!!!
备注:那天不是周末,我们第二天都还得上班。

再一起4年了,是否考虑白头偕老?是否考虑要嫁给他?他是否要把你变成新娘?
4年 从恋爱得角度看,不算太短。从携手生活直到白发苍苍,真是太短太短!
爱情 往往再初期,2个个体结合得过程中需要磨合,矛盾也会增加。但是,只要双方没有因为这些,而破坏情感。共同努力度过磨合期,这是最好得了。

考虑到纪念日不是周一,而且工作一天难免有些疲惫,所以,最好得 场所 应该是你们所住得房子! 因为这里很熟悉。不会因为场所得不同,感到陌生!
但是,需要注意得是,场所得整洁或者说温馨。 虽说很熟悉得地方,但是也不能一成不变,需要打理一下。
吃什么并不太重要,关键要看你们平时吃什么,尽量选择你们彼此都喜欢得东西吃,切忌,不要铺张浪费!!!
不知道他喜欢和酒吗? 最好选择啤酒,不要太冰!一人一杯,说点 祝福得语言!!

一个拥抱,一句问候,洗手洗脸得时候给他毛巾。

没有合法的同居。所有的同居,都可以叫做非法同居。就象传销一样,传销,也叫非法传销。也就象抢劫也一样,都是非法抢劫,非法贪污,非法挪用公㰪,前面的非法,都可以省略的。
呵呵,非法同居这个概念还真有意思。

对于这个问题,我在99年的时候和一位法律人士讨论过。当时讨论非法同居到底是不是一个法律概念?非法同居与违法同居含义是否相同。我的观点是:

1、非法同居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这个问题,全国妇联也曾经提出过。

确实,我国法律中并没有非法同居这个概念。在一部司法解释(具体记不清楚了)里,曾经看到过对非法同居的处理,但也仅仅说是要加强批评教育(呵呵,不是法律惩罚手段)。在一些司法解释和地方法规里,的确出现过非法同居这个概念,但至今我没有见过哪部法律对非法同居有过明确的定义和处罚措施。

2、那非法同居是指什么呢?

的确,没有法律上的明确定义。那我们如何定义好象都不为过。而根据习惯,我对非法同居的概念更倾向于这样定义:非法同居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异性共同生活居住。

a、主体必须是异性,无论成年与否(呵呵,有合法关系的除外)。

b、没有合法婚姻关系;

c、必须是为共同生活之目的;

d、必须是居住一起。

从这一概念论,开房(这个概念并非法律概念,定义不明确,不讨论)是否为非法同居,不得而知。

个别学者还定义为: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我的观点:至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群众是否“也认为”是夫妻,我认为不影响对非法同居概念的定义。本来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对这种同居的处罚措施。

3、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下称新婚姻法)对以前的非法同居是如何处理呢?

为了加大对违反婚姻忠诚义务行为的处罚,新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都涉及到一个概念:“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更是明确了这一概念:

第二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可见,按目前法律来说,非法同居这一概念已经失去了现实意义,取而代之的是更为规范科学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后者严格的区分了‘非法同居’与‘重婚行为’,而此前的非法同居概念模糊不清。

那婚姻法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处罚并不是直接的,而必须是以出现了“导致离婚”这一法律事实为前提。

另: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严格来说,这并不是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的处罚,而是一种法定的离婚情形(必须调解)。

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罪区别?

刑法规定了重婚罪。

其他不多说,简单说说外在表现: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不以夫妻名义是重要区别之一 。

当然,现在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个概念不完全包括了以前的非法同居。前者要求必须是有配偶者,而后者未必。

因此,要严格区分‘非法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罪’的区别。

最后结论:楼主的问题有模糊性。

1、两个未婚男女是指什么?假如女性不满14周岁,男性可能涉嫌奸淫幼女罪。

2、同居是否有非法交易之目的?

3、陌生男女?目的?

4、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异性住旅店是不能同室的。如此就违反了有关旅店住宿管理的规定

这种事当然要你自己想了,别人又不知道你男朋是怎么样的一个人,而且不知道实际情况

如果是想增进感情,而且你们年纪应该也奔三了吧,那就象上面那个人说的找个地方谈谈心!
其实你们都同居快四年了,彼此应该也很了解了啊,那就应该有什么问题就拿出来解决,不要堆积,因为你们毕竟还是没有什么客观上的保障!
刚才忘说了,祝你们幸福!呵呵~~~~~

什么都不做``找个安静的地方两个人坐在一起谈谈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