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险岛怪物卡片怎么看:期货市场中的几个名次解释一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3 10:14:50
非商业性寸头 商业性寸头 都是什么意思 重点解释什么是寸头!

其实你说的应该是"头寸"吧,相当多人语误成"寸头"的
头寸是金融行业常用到的一个词,在金融、证券、股票、期货交易中经常用到。其实是就是余额的意思。

举例来说:

外汇头寸——是指外汇银行所持有的各种外币帐户余额状况,即外汇银行 的外汇买卖的余缺状况。外汇银行买入的外汇大于其卖出的外汇时,外汇 头寸出现多头(Long Position),亦称为超买(Overbought);外汇银 行买入与卖出的外汇相等时,外汇头寸平衡,被称为轧平或持(Square Position);外汇银行买入的外汇小于其卖出的外汇时,外汇头寸出现空头或缺(ShortPosition),亦称为超卖(Oversold)。外汇银行所持有的各种期限的各种外币加总计算的净余额称为总头寸(Overall Position)。

头寸作为一种市场约定。期货合约买方处于多头(买空)部位,期货合约卖方处于空头(卖空)部位。 在期货交易中建仓时,买入期货合约后所持有的头寸叫多头头寸,简称多头;卖出期货合约后所持有的头寸叫空头头寸,简称空头。商品未平仓多头合约与未平仓空头合约之间的差额就叫做净头寸。

另附上一篇关于这个语误的文章
“寸头”的思考
林伟
作为一名在期货市场的理论与实务领域跌滚爬打四年多,熟悉期货又自称是“我们期货人自己的律师”的我,前不久在代理一个期货纠纷案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件令我啼笑皆非的事。这事发生在我代理的这桩期货纠纷案开庭后,当时我将写好的代理词送给本案的承办法官,在交流中该法官向我了解有关“寸头”问题,一下子搞得我莫名其妙。
何为“寸头”?在我的印象中,“寸头”与我们理发时所剃的平头应该是同一个概念。而我与法官交流的是本桩期货纠纷案所涉及到的相关的期货知识,怎么突然冒出一个“寸头”来?因此,无论法官怎么说,我就是弄不明白。于是,法官就以半开玩笑的口气诘问我:“林律师,你在期货市场呆了三、四年,怎么连‘寸头’都不知道?”最后还是经法官大面积的言语揭示,我才最终弄明白,法官所称的“寸头”实际上就是“头寸”的意思,法官只不过是将其颠倒过来读而已。据我了解,就是这个法官,在所在的法院里办期货案可是出了名的。因此,我当时很迷惑他用“寸头”是怎么跟律师和当事人交流的。后来经过与该法官的几次接触,他的一句一个“寸头”使我最终明白,其他律师和当事人是把法官口中的“寸头”当作“头寸”来与法官进行交流的。再后来,又因其他期货案与其他法官接触,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法官也将“头寸”说成“寸头”,我也见怪不怪地明白了他们的意思。
然而,我无论经怎么琢磨都觉得把“头寸”说成“寸头”不是那么一回事。再细究一下,觉得这不只是一个小小的口误,而是值得我们警惕的问题。我们知道,法律上对那些常识性的知识通常是以裁定的形式直接确认其事实的真实性的,以平息没有合理根据的无谓争议,从而确保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因此,对于这些常识性知识能说明的事实案件,当事人是无需寻找证据证明的。但是,如果就连一位办过大量期货纠纷案的法官也一直将“头寸”错读成“寸头”,那他又如何能弄清楚“头寸”这一概念的真正含义。如果连决定一个案件成败关键的常识性概念的含义都弄不明白,那他又如何能保证其判决的合法公正,如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实际上,这几年我接触到的类似的怪事不在少数,这说明我们在期货知识的宣传普及上仍然存着大量的盲区,同时市场的规范化发展也要求我们与司法机关作更进一步的沟通和交流,推动执法者来了解和正确认识期货市场。只有这样,《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期货市场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外汇头寸——是指外汇银行所持有的各种外币帐户余额状况,即外汇银行 的外汇买卖的余缺状况。外汇银行买入的外汇大于其卖出的外汇时,外汇 头寸出现多头(Long Position),亦称为超买(Overbought);外汇银 行买入与卖出的外汇相等时,外汇头寸平衡,被称为轧平或持(Square Position);外汇银行买入的外汇小于其卖出的外汇时,外汇头寸出现空头或缺(ShortPosition),亦称为超卖(Oversold)。外汇银行所持有的各种期限的各种外币加总计算的净余额称为总头寸(Overall Position)。
头寸作为一种市场约定。期货合约买方处于多头(买空)部位,期货合约卖方处于空头(卖空)部位。 在期货交易中建仓时,买入期货合约后所持有的头寸叫多头头寸,简称多头;卖出期货合约后所持有的头寸叫空头头寸,简称空头。商品未平仓多头合约与未平仓空头合约之间的差额就叫做净头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