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效减肥:古代的监察制度是做什么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17:22:40
古代的监察制度是做什么的?

古代监察制度从秦代形成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亡六国,首创统一的封建大帝国。这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件。毛泽东同志说:“如果说,秦以前的一个时代是诸侯割据称雄的封建国家,那末,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就建立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秦始皇是推崇法家的,他统一六国后,采取了一系列巩固统治的措施,而所有举措都体现了韩非的思想,即“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按照这个治国理念,他创建了一整套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政体,并在长达数千年的古史上留下了很深的烙印。具体到监察领域,也是如此。秦代开始形成由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监郡御史等组成的从中央到地方的监察机构,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规范的意义上说,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是从秦代起步的。

秦代监察制度有两个特点:一个是监察官兼做行政等工作,另一个是皇帝亲自巡视,督察地方。还是从具体的事情说起吧。

御史就是古代监察官

公元前212年,发生了历史上有名的坑儒事件。坑儒是由方士求神仙不得引起的。俗话说得好,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当了皇帝就想长生不死,秦始皇就是这样。当时有两个方术之士侯生和卢生,投其所好,答应给秦始皇找长生不死药,但他们到哪里去弄呢?很快就到了交差的时间。没办法,他们只好散布说秦始皇刚愎自用,贪于权势,所以求不到仙药,并且逃走了。秦始皇知道后非常恼火,下令御史追查此事。在追捕中牵涉了460多人,除方士之外还有一批对秦始皇心怀不满的儒生。秦始皇盛怒之下,将这些人全部坑杀。第二年,东郡(今河南濮阳)落下一块大陨石,有人偷偷在石头上刻了“始皇帝死而地分”七个字。秦始皇还是派御史去调查,因找不到刻字的人,结果将居住在陨石周围的百姓全部杀光。

御史是古代的监察官。在上面两起事件中,御史都扮演了重要角色,说明御史还兼有行政官的职能。

御史大夫是监察机构的最高长官

秦代中央监察机构的最高长官是御史大夫。在秦统一六国以前,没有御史大夫这么个官名,这个官职是在秦代出现的。史书上说:“御史大夫,秦官,银印青绶,掌副丞相。”秦代中央官制是三公九卿,三公即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御史大夫是辅佐丞相的,可以代皇帝起草诏令,接受皇帝的差遣出使,处置一些军国大事,当然也负责对百官进行监察和纠劾。秦时做大官的人都佩带官印,把官印装在腰带里,将绶带垂在腰旁。印的质料有金、银、铜、玉等。绶是一条较宽并织有花纹的丝带,官位不同,所佩绶的颜色和织法也明显不同,使人一望便可知佩绶人的身份。在当时,最尊贵的是金印紫绶,接下来就是御史大夫佩饰的银印青绶,表明御史大夫的地位是很高的。

御史大夫可递补相位之缺

秦代规定丞相的位子出现空缺,御史大夫可以递补。这是一个重要的机制。古代宫廷的矛盾主要体现在皇权和相权之间。君主一方面要依靠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去统领百官,另一方面又害怕丞相权重,架空君主。秦始皇当年即秦王位时(当时叫秦王政),只有13岁,大权操纵在相国吕不韦手里,只是在他22岁那年除掉吕不韦后,才真正掌握了秦国的政权。这段痛苦的经历在秦始皇心中是难以抹去的,所以设立御史大夫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制约相权,而制约的机制就是明确御史大夫为“候补”丞相。这样一来丞相就要小心谨慎,奉公守法,以免遭御史大夫的弹劾。而御史大夫则会努力工作,尽量去挑丞相的毛病,结果就达到了相互制衡的目的。

由于御史大夫要协助丞相处理朝政,所以监察的职能主要由御史丞和御史中丞去完成,其中御史中丞具体执行监察大权。御史中丞经常跟随在皇帝身边,负责监察朝中文武官员。除本职工作外,御史中丞也做一些行政事务,比如主管公卿百官的奏章,掌管图籍秘书等。秦代中央监察官中还有侍御史,因其在朝会时站立在殿柱下,也称柱下史。当时有一个叫张苍的,做过秦的侍御史,史书说他“主柱下方书”。方书,有人释作四方文书,即掌管中央的奏章、档案、图书以及地方上报的材料等。后来他跟随刘邦造反,由于他有“主柱下方书”的经历,很受萧何的器重。西汉建立后,他因拥立文帝有功,官至丞相。

监郡御史成了水利专家

在地方,秦始皇把全国分成36个郡,每个郡的主要官吏是守、尉和监。郡守为一郡之长,是“一把手”,郡尉管军务,监即监郡御史,负责监察。但实际上,监郡御史既可以带兵打仗,也能向朝廷推荐人才,甚至还负责开凿水渠。当年秦始皇发大军50万经略岭南,奉命修建灵渠运送军粮的,就是一名叫禄的监郡御史,人们也叫他史禄。史禄很有创造力,他在今天广西兴安县内的湘江上游筑起石堤。大堤像一把犁头,将湘江分为南北两渠,北渠向北流通湘江,南渠沟通漓江。但南渠流经的都是高处,与北渠水差较大。史禄就在渠中修建了若干个斗门,这是一种集中提高或下降水位的设施,可以使南北往来的船只逐斗上升或下降,安然航行于湘江和漓江之间,使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连接起来。灵渠修成后,成为开发岭南的重要航道,源源不断的粮草保障了秦军的胜利。史禄还在渠道里修建堰坝,灌溉农田,恩泽百姓。今天灵渠已成为一个著名的风景点,当地百姓修建了祠堂,里面供奉着史禄的塑像,供人瞻仰。

史禄在监察方面没有留下任何记载,却在水利工程上做出了杰出的贡献。这说明古代御史除了本职工作外,也可以在其他领域作出一番成就。

皇帝出巡监察地方官

公元前218年的一天,博浪沙(今河南原阳东南)的大道上尘土飞扬,秦始皇的车队正在浩浩荡荡地行进。大诗人杜甫的名句“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描写的虽是唐代的情景,但移植到秦代也是很适合的。据记载秦始皇御用的车辆以贵重的金属为车轴,富丽堂皇。出巡时,前有震慑开路的导从车,后有百官乘坐的81辆属车。其中79辆属车披着虎皮,最后两辆则悬之以豹尾,车声隆隆,场面极为壮观,端坐在车中的秦始皇得意洋洋,好不威风。这时,突然从道旁飞来一个大铁椎,重重地砸在了秦始皇身边的属车上。铁椎足有60公斤重,把属车砸了个稀巴烂。秦始皇被吓出一身冷汗,庞大的车队立即停了下来,进行大搜捕。这次行刺的主谋是一位韩国的公子叫张良,他躲过了秦军的搜索,后来成为辅佐刘邦打天下的重要谋士。

话说回来,秦始皇此行是干什么呢?他是在出巡,也是一种监督地方官的监察活动。天子出巡始于周代,叫天子巡狩诸侯,与监察活动不相关,后来逐步演变为战国时代的国君行政视察,到秦代才凸显出监督地方官的性质,成为当时监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秦始皇灭六国后在帝位12年,先后5次出巡。博浪沙遇刺是他第二次出巡途中的事。他5次出巡足迹所及,到过今天的陕西、甘肃、河北、河南、山东、安徽、江苏、浙江、湖北和湖南等地。他最后一次出巡曾登上会稽山(今浙江绍兴境内),刻石纪念,文字由丞相李斯代笔,用当时通行的小篆写成,其中说到要全面了解地方官的活动,包括好的和坏的方面,凡地方官贪污、制造冤屈等情况都不能向上隐瞒。

秦代的惩贪措施非常严厉。1976年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出土了1000余支秦代竹简,为研究秦代社会提供了丰富的史料,其中有大量监察法的内容,如规定不准私自挪用官府资金,严禁侵吞官府财产。对违反规定的处罚极为严格。如官员利用官府车马与人员进行私人贸易,要被处以流放和刑罚。行贿一钱,违者要被判筑城4年的劳役。在这里,行贿数量的多少是次要的,重要的是行贿的性质。

秦代的监察制度带有秦始皇个人意志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都是围绕服务于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设计的。在这种制度下,监察机制能否正常运行,又与封建君主的治国方略与个人素质密切相关。因此,古代监察制度及其监察官的作用,具体到某一朝代某一时期甚至某一具体事件上,都是不尽相同的。秦代监察官在坑儒与处理陨石石刻的问题上,充当了秦暴政的御用工具。秦始皇本人崇尚武力,他把法家思想中主张严刑酷法的一面推向了极端,上面所说对行贿一钱的严厉处罚,就是这种主张在监察法中的体现。西汉的贾谊在著名的《过秦论》中,分析秦败亡的原因时一针见血地指出,“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秦代的大政方针是秦始皇个人意志的体现,而秦代的监察制度也带有那个时代的浓重色彩。不过,秦代在中国监察制度史上仍占有重要地位。秦代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草创时期,后世尤其是汉代监察制度是在此基础上加以完善和发展的。

(由于字数限制,无法全部回答,详情请见人民网: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8198/53608/ )

其实就相当于今天的检察院,另外还有法院的某些职责!主要监督行政官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