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宝宝进化:贸易术语下的及时告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14:00:33
在几个常用贸易术语的买卖双方需要承担的义务中
都有一项及时告知
比如在FOB下卖方在约定的装运期和装运港,按港口习惯办法,把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要求及时向买方发出通知并提交约定的各项单证。
那,比如,卖方在18号把货物弄到船上,并提交了单据,但是却在19号才向卖方发出告知,恰好18号晚上货物损坏或灭失,那么责任由谁来负?
另外,如果装船后,卖方没有通知买方也没交单据的可能性存在不?如果存在,灭失责任由谁负?
是不是完成出口清关手续,货物上船后
就算没通知买方也算是完成了风险的转移啊

首先,你要搞清楚“把货物弄到船上”是指真正意义上的上船了吗? 如果上船了,就是“越过船舷”,货物的一切风险已经转移到买方头上了。

如果你没搞清楚,只是货已经交回码头,过了结关还没开船,那就是卖方的风险。

你需要像船公司查明货物到底在什么地方和时间损坏或灭失,这和有无及时告知卖方没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