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梁淑怡年轻照:希望懂法律的朋友来帮帮我,,着急,,我要怎么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10 12:46:20
我现在租用的门市地方以前是一空地(两楼梯之间),租用时甲方明确要求必须是用玻璃做隔墙,我也答应了.这块地方年租金为一万两千元,而我装修玻璃隔墙就花了一万五千多,当时签定合同时也未能就装修费用问题作一个说法.现在合同还未到期,请问我能否要求在合同上添加条款?例如:合同到期后,我可以向以后的租用者收取一定的装修费用,如果可以的话,而甲方不让我添加这条款怎么办??

希望大家能给我想个准确的解决方法,谢谢了.

1、你的要求很合理。
2、你可以与对方协商再签订一个协议(即补充协议)。
3、合同到期后你如果想继续承租该地,在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续约权(承租权)。
4、如果你不想继续承租该地,你可以在不损坏两楼梯的情况下拆除玻璃隔墙。
5、如果甲方不同意拆除,又不同意收取一定的装修费用的话,你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给你公正的判决。
6、祝你好运!!!

你可以要求与对方签订补充协议,就存在的问题进行协商约定!

后续者如果不要你的东西,只能拆走。
甲方不可能补偿给你。
办法是,尽快续租,如果不续租,尽快找个需要你的这些装修的人转租,或者让他续租。
这件事请务必不要起诉,必输。
相信我,我是律师

基本上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