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总领事馆 公章:关于公房继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4 16:54:48
我爷爷生前留下一公房,5个儿女,我父亲与母亲10年前离婚,当时给了一个违建房,我父亲先去世,爷爷回去世,现公房闲置,我三叔拿着钥匙,但他结婚时老人已给过房子,我父母结婚时和老人住在一起,此房动迁前我三叔一家三口,我爷爷奶奶还有我爸六口人的户口在一起,现在我想问一下我是否可以代父继承使用权,可以得到此房的一部分请回复到邮箱里或是QQ上谢谢
三叔不在本地,在大连,有房有车,我现已结婚

是这样的,公房是不能继承的,你应该到房屋所在的房管所把你的实际情况反映一下,然后用你的名字签定租房合同,不过这要你爷爷所有继承人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