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涛拍案 白中杰:关于一个合同赔偿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04:45:41
是这样的,2004年我买了一套门面房,开发商在合同中写到:2005年12月31日前交货,逾期的话,每逾期一天按房价的10%计算违约金。遇不可抗力的话例外。
开发商现在还没交房,也没告诉我逾期的原因,如果按他合同上一天10%的话,到今天应该有135万的违约金了,而我房子买来才12万。
我想问下,如果打官司的话,我胜率有多少?能否真的拿到那些违约金。
其实我也并不想拿那些违约金,我只要他们能按房子现在的市场价把钱退给我就行。但是他们说退房只能按合同价退,而且要扣我的违约金。。。
我该怎么做?谁能帮我?

按合同履行,合同法第114条约定违约金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按合同约定履行。

一般按合同约定履行,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