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龙和歼十:房屋赠与后未过户,赠与人死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1 23:59:44
2002年A、B(夫妻)将自己名下房产公证赠与其长子C,2006年2月A死亡。A、B共有3个儿子即C、D、E,其中D提起诉讼要求分割遗产。现房产一直没有办理过户,产权人是A。问:该房产是遗产么?

该房产既然赠与了C,并经公证机关公证。所以此赠与有效。该房子不属于遗产。

该房产不是遗产。

对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可撤销的。该赠与合同已生效,该受赠与房产已不属于遗产,C可要求履行合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不是遗产,赠于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