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不断变化的情况:求教一个有关增值税的小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12:27:05
请问实际上交增值税时会计分录如何作.本月多交增值税时,下个月如何抵扣,分录又是怎么样的.谢谢.

进货时:
借:库存商品或存货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销售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
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或存货
月底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在应交税金-增值税科目下应设立进项税、销项税、已交税金、进项税转出几个子科目,借贷方差额为整个科目的余额,月底时应为贷方余额,在次月月初交完税后余额应为零,一般不会出现多缴的现象。如果当月进项税大于销项税,则当月不会有已交税金,多出部分可以在次月抵扣,在纳税申报的时候应填写在期末留抵一栏。

先转出未交增值税(本月的销项税-本月的进项税)
借:应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交税的时候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发生增值税多交的情况,也就是你说的那种情况,我认为不用做什么分录,只要在下月计算增值税时候,将这部分扣除,就可以,这样做虽然当月数是不准确的,但累计数是正确的,也就是说,税务局那边不会有什么不同意的!交税的总额没有发生变化,你还是正确的!
个人关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