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开眼角哪家好:我国现在的官衔是怎么排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6 13:11:30
主席,省长,市长……还有什么部级、厅级……都什么意思啊?

中国公务员的行政级别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颁布)规定分为十五级,下面就是引用的资料:

第三章 职位分类

第八条 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

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第十条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第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职位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确定。

国务院下设部,就是总理领导部长;各个部又下设司或者局,当然就有了什么司长、局长;各个司局又下设处,局长的下属就是处长。省政府下设厅,就是省长领导厅长,厅再下设处。地市级也是下设局,他的局和处是一级,也就是县级。县政府也是下设局,局再下设科。所以就有了省部级干部、厅局级干部、县处级干部和乡局级干部。还有就是关于部长的称谓,除了国务院各个部委,共产党的领导机构从中央到县级,全部称部,所以部长的级别差距很大,不像局长。还有政府机构里还有各个委员会,如经济委员会,也和部长一样,有大有小。还有人民代表大会机构全部叫主任,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叫委员长,

政治协商机构全部叫主席,但是到乡镇这级就互相换过来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部叫书记。另外,军队的级别也和地方挂着钩,如省军级、地师级、县团级等等。还有工会、妇联、团委、各个党派等等。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并于200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第二十条 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
省级和部级是一级,都属于省部级正职;厅级受省级直属,属于厅局级正职;
市长应属于厅局级副职。
这些可到国家公务员法上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