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新城汽车客运站:☆这算偷还是算抢★ 该判几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10:25:42
一名小偷半夜进入一家民宅偷东西,钱财刚到手被主人发现,小偷一拳把主人打倒在地,起不来之,小偷逃之

当然属于抢劫犯的转化形态.并不复杂,判刑当然要根据刑法对抢劫罪的规定来了.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盗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务,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多次盗窃公私财务的行为。注意;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
抢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令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当场强行截取公司财物的行为。
由此可见,本案当中应当属于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我认为是盗窃罪吧
他已经得手,说明盗窃过程已经完成,达到犯罪目的
而被主人发现是在其钱到手之后,为了逃跑而实施的伤害
是属于故意伤害,是两个罪,数罪并罚
但在实际生活中也有按照一罪处理,就是属于我国的处断的一罪
处断一罪包括,连续犯,牵连饭和吸收犯。
这件案子应属于吸收犯,事中吸收事后行为,重的吸收轻的行为。
看当事各方的辩护和法官的裁决而定

小偷刚开始的行为属于盗窃,但是当主人发现他在偷东西时,小偷抗拒抓捕而使用暴力打伤了主人,其盗窃行为转化为抢劫,应当按照<刑法>第269条规定,以抢劫罪定罚处罚.

抢劫。是盗窃转化的抢劫。在盗窃过程中被人发现使用暴力。

抢劫罪,盗窃过程中转化为的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