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双立人特卖会:造成轻伤甲级的该如何判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11:19:07
简介:“甲乙丙三方关系:甲和乙为姐妹,甲和丙为同学,乙和丙不认识,甲和乙为女性,丙为男性。”
在2000年是甲和丙由于生意往来发生债务关系:丙拖欠甲600元人民币。直到2006年4月份事发之前,甲曾多次向乙催还,但乙借故推拖没钱,在加上丙长年在外,很少回老家,故一拖再拖,直到今年4月份其侄子结婚,丙在家多留了几天。于是一天,甲和乙找到丙,并由甲向丙叫起还钱,而此时的丙却矢口否认此事,并要甲拿出证据。旁边的乙听后便说:“我们拿出证据你就给钱吗?”没想到这样的一句话却招来噩运,丙冲着乙说:“这有你什么是啊?” 即就是一拳朝乙脸上一拳,大家可以想像的到是一个弱女子在受打之后的结果。乙当场晕倒,眼角处迅速出现淤血,因此甲便急忙带着乙上医院看伤,而此时的乙还在昏迷之中,到医院后,医生说:“幸好医治的及时,否则眼睛就可能因此不在见到光明,但是脸部已经肿大,必须要好好休息,否则就此毁容了”。而吉安此时却正值农忙。验伤报告出来为轻伤甲级,就此丙只给了受害者600元人民币,并就此了解此事。现在受害者还在医院接受治疗,由于家里经济原因和其他因素受害者是有口难诉苦啊!!!
请问:“受害人得到600元人民币就算得到补偿了吗?打人的丙方只支付了经济赔偿就算可以了解此事了吗?他还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是吗?”
并希望能够获的帮助,及其有关的法律知识。

乙可以到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丙负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丙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补助费等经济损失。
你可以找律师代理。

乙可以到他们当地的公安机关控告甲的故意伤害行为,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对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甲级应当立案侦查。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乙可以到当地的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要求立案监督。如果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不立案的,乙可以到法院进行自诉。关于赔偿问题可以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