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 kramer视频:请问是清楚借款费用是否有新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9 03:49:00

是否有新规定我就不知道了,以前是这样规定的:
若不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只能按不超同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入"利息支出"科目.多余的部分会在年底所得部汇算时剔出来计缴33%企业所得税.
如果给你借款的是你的股东企业,那么还有一个规定,即:它给你的借款不能超过你注册资金的50%,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费用也会被剔出来补缴企业所得税,哪怕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也是不行的.
注意一点:这笔利息费用一定要在当年底前付出,否则也进不了当年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