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机带的量杯:司法鉴定的困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8 11:34:55
我家在山脚下有一片果园,今年3月25日下午我父亲下地干活时,发现同村一位放羊的再放火烧我家的果树,(我们两家以前没有矛盾,他烧树纯粹是太无聊了,恶作剧)。我父亲就说了他几句,很快就变成口角,然后打了起来,打斗中,我父亲被他推倒到崖下。在当地人民医院检查为胸部肋骨断了一根。在村干部调解无效的情景况下,于4月10日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现在关键的问题是目击证人。当时在场的还有另外一个放羊的。可是他只承认看到斗嘴、打架、自己也拉了架。不承认看到我父亲被推下崖。为此对方说我父亲是自己摔倒的。派出所的意见是没有人证,他们也没法抓人。难道就因为一个关键证人的假供或者是歪曲部分事实的政供,我们就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了么。我觉得看来打刑事不好打,没什么太大的价值,想打民事,因为这个伤肯定影响到日后的劳动能力。现在司法鉴定好像必须给塞红包才给出比较有利的鉴定结果,我父亲做了鉴定,但是他们写的是“陈旧性骨折”,这算什么,这能证明什么。而且几家医院拍的片子说的都不一样,有的说是第5根有的说是第6根,有的说是第八根,钱花了不少,唉!我想问一下,1、没有司法鉴定民事诉讼还能打么?2、因为我出事以后,原希望村里能调节,所以耽误了报案和司法鉴定,先到县医院治疗,而这家不是制定的司法鉴定医院,现在到司法鉴定医院人家说伤已经慢慢愈合了,所以只能写“陈旧性骨折”。况且就算是医疗鉴定出了鉴定说是骨折,可是对方说那是吵架后自己摔的(因为没有证人)。等等。怎样才能证明上就是对方造成的呢,这个证明是我们自己找还是政府有关机关找阿?

1,司法鉴定只是一种证据,
2,如果是民事,所有举证责任当然是原告了,如果当时报了案,派出所的调查结果可以成为一种证据.

1、没有证据怎么打官司。
2、关键你还是需要寻求证据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