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穿线套管:我是不是犯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3 02:43:21
我和她同岁 我和她是在她14岁以后做的地一次 而且都是自愿的 但是我们没弄措施 她今年15岁 他生了 并且把小孩抛弃了 是她抛弃的 这是前几天的事了 我和她都15 不知道我们犯罪了吗 如果犯了 我去举报她 会不会免受惩罚啊??
她老爹总要来打我 好烦啊!~
是她自己决定抛弃的没和我说 我也不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第一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款)“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你的行为:第一,是双方自愿的,第二,她年满15周岁。所以你不构成强奸犯罪。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即使15岁的女孩生了孩子抛弃了,也不构成犯罪。

一,如果她是14周岁以上与你发生关系,不构成强奸罪,是周岁不是虚岁哦。

法律依据:楼上的附了很多了,我就不贴了。

二,你说的抛弃是什么概念这很关键:

1,如果抛弃是丢到荒郊野外或直接溺死等,她实施抛弃时希望或放任婴儿死亡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故意杀人罪的减轻情节,判处3至10年有期徒刑。由于她未满16周岁,属于法定应当减轻处罚,所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司法实践她属于(6)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2,如果她只是遗弃了孩子,遗弃的位置在公众场合,说明她并没有杀害孩子的故意,构成遗弃罪。但是,由于她是14至16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段的行为人只承担八种重罪,不包括遗弃罪。所以,不构成遗弃罪。而且遗弃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如果没有人起诉,检察机关不能提起公诉。(这是刑法中少数几个纯正自诉案件,诉权是属于个人)

3,从你的叙述中看,你事前并不知道,不构成共犯。一般无法认定你要承担刑事责任。

4,但是,对于女方所遭受的身心创伤,你是有一定民事责任的,建议你如果有可能的话,还是未来补偿一下对方。这不是法律的建议,而是道德的建议。。。。

5,现在你还小,可能害怕多于负责任,但是,若干年以后,你长大成熟后,不论是否娶对方,都要做一个男人应该做的事情,多关心、照顾一下你或许无意,但是已经伤害过的女孩。

强奸罪不会有,因为你们都还小,而且都是自愿的,但抛弃小孩使小孩死亡是故意杀人罪,她要受到刑事处罚,你也脱不了关系,因为你是放任她抛弃小孩,属于共同犯罪。
希望你们把小孩送到一个好的地方抚养。

你们发生性关系时如果女方已年满14周岁(周岁!!),那就没事,楼上的"法学院法老周捷 "已经讲的很清楚了.

如果女方未年满14周岁....比较郁闷了,请看2003年的一个司法解释:
2003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因为你们双方自愿所以依法不构成强奸罪,她遗弃孩子因为没有达到法定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罪行,所以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构成强奸罪,是有司法解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