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房使用年限:南京大屠杀共杀死了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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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集体大屠杀28案,19万人,零散屠杀858案,15万人。日军在南京进行了长达6个星期的大屠杀,中国军民被枪杀和活埋者达30多万人。

  关于“南京大屠杀”的证据与资料,为了中国审判战犯和远东国际法庭的审理
  ,南京市议会自1945年8月即开始收集资料,历时两载。首先中国军事法庭于
  1947年2月初审判“南京大屠杀”首要战犯第六师团长谷寿夫。亲历其境之证
  人如美籍贝德士及史迈士教授等1250余人出庭或具结作证,连同物证资料提作
  审判依据。3月10日宣布判决∶

  “计我被俘军民,在中华门花神庙、石观音、小心桥、扫帚巷、正觉寺、方家
  山、宝塔桥、下关草鞋峡等处,惨遭集体杀戮及焚尸灭迹者达19万人以上;在中
  华门下码头、东岳庙、堆草巷、斩龙桥等处,被零星残杀,尸骸经慈善团体掩埋者
  ,达15万人以上,被害总数共30余万人。”

  判决书所定之集体屠杀19万人及零星屠杀15万人,系根据身历其境之12
  50余人,及当时主持掩埋尸体之许传音、周一渔、刘德才、盛世徵等具结证明;
  具有红十字会掩埋尸体43071具,崇善堂收埋尸体112266具之统计表;
  灵谷寺无主孤魂3000余具之碑文;及谷寿夫在法庭上犹洋洋自得叙述其以丛葬
  方式集中掩埋之“万人坑”五处所起出之头颅数千具;并有众多的出版物和照片为
  物证。

  其实,中国政府检察官陈光虞根据十四个团体的调查,于1946年5月向远
  东国际军事法庭提出的“南京大屠杀”确定的被屠杀者294911人,未确定的
  被屠杀者20万人。同年九月,陈氏根据继续收到的确实资料,又增列被屠杀者9
  6260人,故确定被屠者应为391171人。东京审判对“南京大屠杀”颇为
  重视,听取来自中国亲历目睹的中外证人十余人(包括贝德士、梅奇、威尔逊医生
  、许传音、伍长德、粱延芳、秦德纯等)的口头证言并接受了百余件书面证词,最
  后作出慎重的保守的判决∶

  “在日军占领后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
  20万以上。这种估计并不夸张,这由掩埋队及其他团体所埋尸体达15.5万人
  的事实就可以证明了。……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弃了的尸体,投入到长江
  ,或以其他方法处理的尸体在内。”

  1981年以来,在日本军国主义复活声中,日本文部省猖獗地窜改历史教科
  书,否认对华侵略和“南京大屠杀”。南京各文化学术团体,尤其是南京大学及中
  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组织“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编辑委员会”,重新调查研究
  并编写“南京大屠杀”的史料与著述。据1984年的调查,南京全市尚有仍健在
  的受害者、目睹者1700余人,他们接受采访的证言都收藏在1985年建立的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内。这番重新调查和研究的结果对于19
  47年中国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的判决作了一些补充,但重新肯定“南京大
  屠杀”的数目为34万人,即集体屠杀19万人,零星屠杀15万人。

经1946年2月中国南京军事法庭查证:
日均集体大屠杀28案,19万人;
日均零散屠杀858案,15万人;
总计在南京屠杀34万人。

对战犯的审讯是时隔8年后举行的。连外国观察家也认为,上述数字是比较保守的统计。还有许多法庭难以查证的事实:成千上万的人被枪杀后又浇上汽油焚尸,骨灰残骸被江水冲得无影无踪;还有许多未被发现的秘密活埋地点……在短短的几个月中,到底有多少南京同胞惨遭日寇杀害,恐怕很难做出甚至是粗略的估计。

有案可查为34万,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判的好像是20万吧

可悲我们中国就从来没有统计出一个确切的数字。哪怕死了多少,其他的不详业可以。

30万多应该是;
30万+N

中国说30万
狗日说10万以下
国际说20万

历史上的东东,只要有政治的因素就永远没有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