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式带锯床使用说明书:我丈夫死了,我该怎样房屋过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7 23:33:35

丈夫身故,其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丈夫的50%属于遗产。
如果丈夫死前没有留下遗嘱将遗产全部留给妻子,则其妻子无权直接过户。
依照婚姻法和继承法:
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和丈夫各有50%的所有权,丈夫的50%房产属于遗产,由第一顺序法律继承人合法继承,第一顺序法律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遗产由上述继承人按照相同比例共同继承。

1\到派出所注销户口或开出死亡证明.
2\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到当地公证处做财产继承公证.
3\将你老公的名下的产权申请转移到继承人名下.

这个事情属于房屋继承
房屋继承、受遗赠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继承书或者遗赠书记载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①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③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④继承书或者遗赠书(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⑤死亡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受遗赠的还应当提交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税费标准:
①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权利人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②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0.5‰的税率计税。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③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先到公证处办继承权公证,再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