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系卡通图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享受市社会医疗保障待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13:49:36
东莞市现行的<东莞市职工劳动合同>第五款(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规定:
第16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执行[U]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U],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第17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享受市社会医疗保障待遇.

可是按照东莞市社保局规定,企业为员工购买的社保占总人数的50%以上就合法了.
根据第16条:假设公司总人数为500人,按最低(合法)规定购买50%的社保(250人).
那么第17条有规定,全部员工都应该享受社保待遇,那么怎么解释这2条的冲突呢.

他是买一半,但是全部员工都应该享受社保待遇,实在不行你就去社保投宿!不信他不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