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形金刚4绝迹重生mkv:车辆买卖未过户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5 09:32:45
我有一朋友2005年10月把一辆摩托车(9成新)放到一家旧货交易中心代售(典押形式,先借款2700,每月利息100,)合同写明:期限为一个月,过期不赎,交易中心有权处置该物品.我朋友交已交3个月利息(2005年10月-2006年1月)。后来我朋友有事外出,没能续交利息。2006年4月我朋友回来准备赎回车辆,却被告知车辆已于2006年3月卖出了,无法赎回。接着我朋友连续收到2张外地的交通违章处罚书。该车并未过户,这种形式的买卖是否合法?该车以后的违章是否需要我朋友负责?倘若现在的车辆驾驶者发生大的交通事故或者利用该车进行违法行为,我朋友是否要负责任?交易中心说已无法联系购车人了,我朋友能否单方过户或注销该车?请各位帮忙出出主意。感谢!
假如我朋友到公安机关把车辆报失,那公安机关机就有备案了,那以后车辆所发生的责任是否就不用我朋友承担了.

对于以上情况必须你朋友缴纳罚款。因为交通法明确规定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车不论在哪你朋友都必须承担此车的相关责任,但是设计交通事故类的情况除外,责任由驾驶者承担。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可以建议你朋友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说明全部情况并对此车的手续进行注销,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谢谢~祝你朋友早日摆脱烦恼!

照你说的情况在车出事的时候车的主人还是你的朋友 所以根据相关的法规所有的肇事责任还需要你朋友负担的
你现在最好让你朋友把这个户给销了 然后可以去找旧货交易中心
因为旧货交易中心在卖车的时候必须要和你朋友联系的 办理过户手续才可以的
旧货交易中心的做法已经是违规操作了 所以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