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570销量:地下室被盗,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21:02:31
我买房半年了,昨天下楼时发现地下室的门被撬开,放在地下室的电动自行车被盗,请问,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一定责任?物业费是否应该再交下去。

不能简单的这样推论.

公安部门有保护我们财产及人身安全的义务,但如果被撬是否可以找公安部门赔偿呢?如果不赔偿,我们是否可以不交税呢?

是否承担责任要看物业管理企业和你的约定是如何描述的.如果和约中约定了有看护的义务,那么物业公司必须赔偿;或者和约中约定物业公司应该做到的安全防范的服务,而物业公司没有做到,因物业公司原因导致你受到损失的,物业公司应该进行赔偿.

你现在要做的寻找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失误的证据,比如监控问题、护卫巡逻问题是否按规定执行等,如果没有或者应该巡逻三次结果只巡逻了两次(看相关巡逻记录),则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做相应的赔偿。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由于物业公司过失而导致你受损失的,可能就不好要求物业公司给你赔偿了。

无论怎样,管理费都不能拖欠,管理费和被盗是两个方面的事情,不能合并为一件事情处理。

  具体需要看合同是怎么样签订的,如果物业按已约定的合同尽到了自己应尽的管理责任,比如警卫人员按时在小区内巡逻,门卫也尽到了安全保卫责任,那物业就不存在过错,就不应该承担责任。反之,如果物业在管理上存在过失,没有尽到一般管理责任,那物业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业主尽量不要把贵重物品存放在地下室,同时由于一些小区开发商为了节约成本,在地下室装的门锁较为简易,给这些小偷可乘之机,有条件的居民应更换安全系数更高的门锁。

我个人觉得地下室的物品被盗,物业公司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地下室也是属于物业公司所管辖的部分,而且他们有推卸不掉的责任,物业费要等你们双方把这件事情解决了以后再说!

物业公司应该承担一定的相应责任,物业公司对所管辖部分有看管、管理、维护的责任,如果物业推卸责任,你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