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是不是工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01:58:52
我借的身份证进了机械厂上班3天把左前臂切掉了,我也没有签合同公司也没有给我买保险.我进公司时是未成年.公司现在知道我是借的身份征了他装做不知道我也没有告诉他我该怎么办.你们告诉我好吗?你们也可以用QQ和我联系我的QQ是420159197谢谢大家和我联系.

你虽是未成年人,借身份证招工,虽然没签劳动合同,但因工受伤同样受国家劳动法的保护,公司应负责支付你的医疗费并支付伤残怃恤金.现在,你应立即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劳动部门会支持你的请求的.网上可下载[工伤保险条例],你下载后认真看下,工伤保险条例同样适用于你的这种情况.

法律上来说。算是工伤。
但社会是黑暗的。如果你要打官司的话,就要做好长期抗战和败诉的准备~!
都是年轻人,我很理解你的心情。不要太沮丧,日子还长。

PS。建议你争取媒体的关注,否则这种企业是不会把普通老百姓放在心上的。你打官司这类案件的诉讼费用是不低的,而且如果律师的素质等等综合因素。你一个年情人,没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只要公司一口咬定不清楚这件事情,你又拿不出有利的证据。赢的机会不大。
QQ93840273 我不经常在线,有事情可以给我留言,我帮你想办法/

机械厂需要负责你的医药费和其它费用.

更详细的解释建议你到当地劳动局咨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资料来源:<<工伤保险条例>>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74508

是工伤。你找一个律师好了。qq44510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