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角兽之路 百度网盘:好几个人拿东西打一个人还手把人打死算不算正当防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16:37:13
发生在校园里
几个人无缘无故打另外一个人
手里还拿着东西
那个人被打伤了
拿出了身上带的防身小刀把对方人杀了一个
算正当防卫吗
这种情况也跑不了
如果不反抗
大家的意思是只能挨打了?

法律都不是为老百姓服务的,那些横行乡里仗势欺人的,你把他杀了还不算正当防卫!这在古代是正义之举是英雄,在现代他妈的就是违法犯罪!!编造法律的那帮人都是他妈的白痴!不会替老百姓着想的!
那个人的人身已经受到了不法侵害,几个人围着打,连旁边的人都看不下去了,你看了视频你都会感觉到心里不平衡!难道就不算不法侵害吗?
这种法律真应该修改了!

看具体情形。如果对方用拳头打,就把别捅刀子了,显然属于防卫过当。不过如何判决,要看辩护的情况。如果人被抓了,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祝你们好运。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1、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是指违反法律并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既包括构成犯罪的严重不法行为,也包括尚未构成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类的不法行为,而且这种不法侵害是客观的、现实的。如果实际上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为人自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实施防卫行为的,不是正当防卫,而是属于假想防卫。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指不法侵害人已经着手实施侵害行为且侵害行为尚未结束。不法侵害行为开始和存续的时间,就是行为人实施正当防卫的时间。

3、目的是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不具有防卫合法权益的目的而实施的貌似正当防卫的行为,如防卫挑拨即故意挑逗、引诱对方实施不法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加害于对方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情况而是犯罪行为。

4、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是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正当防卫必须对准目标,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5、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正当防卫的行为和结果限度要件。所谓必要限度是指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强度。

综上,是属于正当防卫~~但还要看法官是不是贪官。

  好几个人拿东西打,一个人还手把人打死不算正当防卫,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不算。
正当防卫是你的生命受到威胁作出的反应,致死人命。显然好几个人打一个只是对这个人的伤害。你又(拿刀)致死人命。本身已经违法了,法律规定不许携带管制刀具。你的行为是过失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