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润适合什么年龄段: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直接抵免法有些不明白,请指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8 09:42:28
看公式化1:应缴税额=国内外收入所得×居住国税率-收入来源国已缴税额
这个明白的
下一个 2:抵免限额=国内外收入总额×居住国税率×(收入来源国所得÷国内外收入总额)
另:如果居住国实行比例税率的话,
可简化为3:抵免限额=收入来源国所得×居住国税率

问题如下:1比例税率是什么东东?公式2在我看来可以直接简化成公式3么!为什么要多此一罗嗦呢?
2可以抵免的收入来源国所得税额是来源地收入乘居住国税率的,对不?请确认一下,我怕自己搞错了。
3对于间接抵免的更不懂了,如果可以的话,您也可以指点一二
4本人能力有限请不要复制课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一下就行了。
非常感谢!!

1.比例税率是什么东东?——就是象33%、17%等一样,用百分比作税率。

公式2在我看来可以直接简化成公式3么!为什么要多此一罗嗦呢?—— 光从字面看是这样,但原理不对。“国内外收入总额×居住国税率”的“居住国税率”是根据“国内外收入总额”算的;公式3里的“居住国税率”是根据“收入来源国所得”算的。只有居住国实行比例税率的情况下,“居住国税率”才一样,就可以简化。如果居住国实行累进税率的话,因为这时候用公式2和公式3分别计算,“居住国税率”可能不同(就是“国内外收入总额”和“收入来源国所得”不在同一级上),所以就不能简化了,应该用公式2计算。

2.可以抵免的收入来源国所得税额是来源地收入乘居住国税率的,对不?请确认一下,我怕自己搞错了。——对的。

3.对于间接抵免的更不懂了——这个要说起来太多了,书上都写了7、8页,你有哪里不明白就问些具体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