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ll renew bio:媚俗的意思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30 05:22:35
从艺术的角度”媚俗”怎么解释?

低级趣味

vulgar
[5vQl^E(r)]
adj.粗俗的, 庸俗的, 普通的, 通俗的, 本土的
n.<古>平民, 百姓

“媚俗”的意思指的就是普通,低级,庸俗的意思。

媚俗的艺术
20世纪,现代文艺思潮流行,传统的美的观念,美的艺术观念受到极大的冲击,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向。但由于美学把握上的失误,造成艺术商品化的泛滥,造成艺术本身的异化,使得票房价值代替审美价值,表面的暂时的轰动效应代替较持久的审美效应,浅薄的娱乐,消遣功能代替了艺术的社会批判功能倾向和陶冶功能。在商品市场的“感召”下,文艺走向了一个极端,畸形的倾向:媚俗。从而产生一种负面的文化怪胎——媚俗的艺术。
自工业时代开始以后,“庸俗艺术作品”大量地涌现,在16世纪和17世纪流行的趣味低劣的装饰艺术之后,后期古典和后期主义划时代地成为感伤艺术的最早的温床。汉斯.艾霍尔图森曾精辟地分析了现代文学中“苦涩的庸俗艺术”。他引用克劳尔斯百科全书中的定义作为分析的出发点“庸俗艺术是一种虚假的艺术创作,它通过内容上的(性爱的、政治的、宗教的和感伤的)幻想刺激弥补形式力量的匮乏“。随着工业文明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艺术乃至庸俗艺术走进了一个技术化的,缺乏创造性的,商业化的低级庸俗艺术迷宫。从而走向了媚俗的极端。
媚俗、是当代审美文化转型时期所产生的一种负现象,也是一种典型的伪审美现象。或者说,是传统美学在无法正确回应当代审美文化的挑战时所出现的一种畸形的审美形态。米兰.昆德拉云:“对Kitsch(媚俗)的需要,是这样一种需要:即需要疑视美丽谎言的镜子,对某人自己的映象流下心满意足的泪水,他指出:媚俗是对媚俗的需要,即在一面撒谎的美化人的镜子面前看着自己,并带着激动的满足认识镜子里的自己。媚俗是打对他人赞许的需要,许价的需要。因此,媚俗就是迎合他人的口味,不择手段地讨好多数人,为取悦于对象而猥亵灵魂,扭曲自己,屈服于世俗。换言之,就是为他人活着,为他人所左右,并且为他人而表演,其生存就是媚俗的。
近年来,中国读者的兴趣有了新的转移,“留学生文学”风靡一时,港台言情、武侠继续走俏,所谓股票书,“入关”书、期货书等财经贸易关一浪高过一浪。
关于媚俗的产生,昆德拉把它概括为主、客观两年方面。一观态度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心里什么都十分清楚,但为了名利、地位、金钱、物质生活而主动放弃对于美的追求,趋炎附势,以美娱人。另外一种情况是外界压力过于强大:公众的,朋友亲属的,爱人的,亲人的,一共四重眼光。自己承受不了,只好与之妥协,不惜拿美去做交易。如果一个人毕其一生去忘我表演,以求满足上述四重眼光对自己的期待,就是所谓媚俗。
关于媚俗产生的客观环境,昆德拉语不详。就当代社会来说,主要是指在“历史必然的旗号下,横空出世”的商品经济对于美与艺术的冲击。
商品在人类社会文明发展中起着重大的作用。而且,现代美学中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还要归功于美和艺术的商品化,商品也在抬高着美和艺术。然而,商品毕竟是一种非常强大的腐蚀剂。
魏斯曼曾经说:追求金钱是人类最后一次可耻秘密,钱是万恶之源,它具有巨大的负面作用,对于人类价值规范具有巨大的腐蚀作用,因此,当人们一旦量身于钱的诱惑,难免不会像拉摩的侄儿一样失去了内心的平静。过去的守财奴阿尔巴贡被人耻笑,现在的守财奴却成为英雄;只有见到金钱时才会感到诗情画意;谁先榨干自己的感情,先完成感情的物化,谁就可能成为当代的明星,社会织成了一张无所不在的命运之网,构成这张网的经纬线就是闪闪发光的金钱。当商品跨越了它与美和艺术的界限,金钱释物教很快也成为冷酷无情的事实。伊格尔顿承认:“我们说社会现象已经普遍商品化,也就是说它已经是‘审美的’——构造化了,包装化了,偶象化了,性欲化了”“什么是经济的也就是审美的”商品精神打败了美学精神,取代了艺术精神。
美与艺术固然没有使用价值,但它的象征价值却可以对商品进行包装,以便刺激已经停滞的消费欲望,达到促销的目的,从而使商品增值,于是,美与艺术也被商品拉入了消费的狂潮,“休闲文化”做权拍卖,作品包装,甚至仿商品的造假而仿名作家,图书市场出现许多假金庸、冒梁羽生、伪古龙,似流行服饰一样的一股股所谓“文学热潮”,什么“纪实文学”热,“留学生文学”热“陕军进京”热等一浪高过一浪。
媚俗使艺术成为迎合趣味的拙作,迎合了具有主导作用的赞助人的“趣味”这些媚俗令人不忍卒观。诸如,时装表演进入舞厅,以之点式挑逗世人;歌星们在演出中忸怩作态,公开挑逗(某女星竟以“我马上就要脱衣服了”来诱惑观众);作家们粉墨登场,写一些凶杀艳情的小说去换取钞票;广告中的无数作为商品的陪衬的鲜靓的女性;电影中的似乎就是为了最终使男女主角相偕上床的情节;为某些腰缠万贯的人所操纵的电视中的“软广告”;“游戏人生”,“潇酒走一回”三类的喧嚣… …在这里艺术和美已被无情地践踏了,这种媚俗,其实不能称得上是一种艺术。“媚俗”导致了美学的自杀、文化的自杀和社会的自杀。
甘于充当商品的奴隶,压抑自己、去媚俗,最终只会造成一种本体性的痛苦,除非本体已麻木和迷失。它最终止不会使任何人在其中感到快乐,商品表面上满足了你的需要,但实际上是造成了你内心内在分裂。它只满足你的片面需要,身体的需要,但灵魂却被搁置了。
商品化的社会确实会充斥丑恶,堕落的现象,但美和艺术却没有必要因此便向它们投降,媚俗不应成为真正的艺术,因为,美与艺术从本身都是作为丑恶,堕落的对立物而涎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