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卓悦是正品吗:甲乙双方究竟谁在违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12:10:02
乙方承租了甲方的一间铺面,期限三年(2004年5月1日-2007年4月30日)双方约定如果哪方违约,则要承担10000元的违约金。因甲方口头承诺的一些条件未具备及乙方生意不景气,乙方向甲方少交了一小部分租金,最近甲方在没有经过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又将铺面租赁给了别人,不知道是甲方还是乙方违约?请高人指点。

因甲方口头承诺的一些条件未具备
——甲方违约,但是举证比较困难

乙方向甲方少交了一小部分租金
——如果能够举证甲方口头承诺,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不能证明就是违约,要承担交付迟延租金,承担违约金及迟延利息的责任

甲方在没有经过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又将铺面租赁给了别人
——甲方违约,而且是根本违约。因为乙方迟延交付一部分租金属于非根本违约,不能导致合同被解除,故甲方在租赁合同存续的情况下将房屋再次租予第三人,对乙方应付违约责任,对第三人负缔约过失责任(就是把钱退给人家),乙方可依据原租赁合同对抗第三人(就是死也不搬)。

以上回答,是否清楚。

再有事发邮件zhaokefeng_ruc@sina.com

乙方向甲方少交了一小部分租金的时候,甲方当时是否认可?如果认可,违约应该是甲方.否则,应该是乙方.

甲违约

本人认为甲、乙都属于违约了,合同一经签定,当事人就应当适当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