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做四轴飞行器:有没有关于兰花(吊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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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花谋杀案

  作者:佳公子

  沈复《浮生六记》里说过一个关于兰花的故事:
  花以兰为最,取其幽香韵致也,而瓣品之稍堪入谱者不可多得。(张)兰坡临终时,赠余荷瓣素心春兰一盆,皆肩平心阔,茎细瓣净,可以入谱者。余珍如拱璧。值余游幕于外,(陈)芸能亲为灌溉,花叶颇茂。不二年,一旦忽萎死。起根视之,皆白如玉,且兰芽勃然。初不可解,以为无福消受,浩叹而已。事后始悉有人欲分不允,故用滚烫灌杀也。从此誓不植兰。
  这一起兰花谋杀案遂以沈复为兰花守节而终。由此想到井上靖悼念老舍的文章《玉碎》。井上靖说老舍曾给他讲过一个故事,某嗜茶者因茶败家,仅剩下一把好壶;另一嗜茶富豪欲得此壶,竟迎来壶主奉养若了干年。可是,壶主将死际,用了最后的力气把壶摔得粉粉碎。为了这个人壶俱亡的结局,井上靖和老舍争论起来,井上说可惜这把好壶,留下又有何妨?老舍默而不答。几年后,老舍含恨自沉于北京太平湖,井上靖由老舍之死想到壶的故事,隔世隔海,唏嘘不已。
  兰花与佳壶俱成悲剧,即笔者今日道来亦觉不忍。其实这些悲剧不是不能避免。在壶,实在是可以留下。中国文化有以人殉道的传统,也有以人殉人、以物殉人的传统。前者或是崇高的,当然这是要讲一个为什麽殉以及殉什麽,否则也未必怎样崇高。而后者则无疑是残酷的。以人殉人,含有殉者自愿的情况,应系情之所致,那就没有过多理由好讲。在被动或被迫殉人的人、殉人的物呢,无论为了何样的大题目,去轻易剥夺他人及物的不可再的生命,此系人类文化野蛮的一面,亦不独中国文化有此弊端。何况我们所常见的是,为了不怎样的小题目,也会有如上的悲剧。
  兰花的故事里,用滚水烫死兰花的人固然暴虐,但沈家之“不允”已输在先。沈家之兰原是得于张兰坡,即再分与人亦无损害。问题归根结柢是出在沈家之占有欲,且以此种占有为炫耀。好像是周华健《忘忧草》的歌词,“谁是谁的人”,谁又是谁的物呢!沈复之“誓不植兰”,不过是悲其失去占有而已,仍是惜己;真能惜兰者,是那位已故的张兰坡,又可惜张所托非人。兀那壶主,却是有人而不托,其欲至深。
  川端康成曾引《伊势物语》句,谓之“有心人养奇藤于瓶中,花蔓弯垂竟长三尺六寸”;每诵此语,辄称善哉。

  欢乐的兰花,你种了没有?
  2006-03-25 20:51:24 老樟树@-01Im /article/-01Im-qejeba.html 复制 评论
  今日在和煦的春日暖阳中莳弄越冬后的兰花,忽然想起一个关于兰花的故事:

  唐慧宗禅师酷爱香祖——兰花,于寺庙中手植数十盆,日日精心呵护。

  一日,禅师为弘法讲经,欲云游各地,行前嘱众弟子护好兰花。

  初始,弟子们悉心呵护,殷勤照料。日久略有懈怠。

  某日夜,风雨大作,恰逢此日弟子们未将兰花搬回室内,悉数毁损于风雨中。弟子皆惧。

  几日后,禅师归,众弟子皆惶恐不安,以为必受重责。

  孰料,阐释得知道实情后,只淡淡说了一句:

  “当初,我可不是为了生气而种兰花的呀。”

  闻此言,众人皆如释重负,且如醍醐灌顶,大彻顿悟。。。。。。

  各位朋友,我们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时时心为物役,患得患失,

  错过了多少快乐与幸福?

  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常八九。

  你能做到以平常心来对待所遇到的困难与挫折吗?

  我不是为了生气而工作的;

  我不是为了生气而学习的;

  我不是为了生气而成家的;

  我不是为了生气而交往的;

  我不是为了生气而上网的;

  。。。。。。

  朋友们,种一颗快乐的兰花于心田,我们的每一天将充满欢乐与幸福!

首先吊兰和兰花可不是一回事,我且说说吊兰吧:
吊兰很好养的,土要半湿半干,光要半阴半阳,温度15~~25度,常喷水清洗叶面。
5度可以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