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达汽车4s店地址电话:男方婚前有一套房子是他的名字,离婚了,他有权把我赶出去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21:56:30
他是过错方怎样 如果仅仅是感情不和有怎样

1、你享有居住权,前提是你没有地方居住,你的原配偶有义务向你提供住处且费用尤其承担。
2、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需与原配偶共住,他只要能给你提供住房即可。
3、“男方婚前有一套房子是他的名字 ”,字面意义上说明属个人财产,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房子由你2人共同出资所得,不然基于公式公信原则是房屋所有人为房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人为房屋所有人。
4、他是过错方怎样,他是过错方你可以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5、如果仅仅是感情不和有怎样,只是判决离婚的一个必要要件而已。

一般情况下,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婚后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 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因为女方原因而导致离婚的,男方可以要求赔偿,法院会予以支持

要看你们是在什么时候结的婚,是新婚姻法前结的,还是新婚姻法后的,这点很重要的,

第二个正确些